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菩丰堂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4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菩丰堂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菩丰堂”,系公
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6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1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菩丰堂药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9,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菩丰堂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1,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16、2024-021号公告)。
菩丰堂2023年在中国银行及成都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合计1000万元均已到期归还。
2024年7月2日,菩丰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菩丰堂向中国银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人民币,用途为购买中药材等。公司作为担保方,与中国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菩丰堂其他股东骆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念娟女士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在《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的49%范围内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菩丰堂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限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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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丰堂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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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债务人: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6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骆春明、尹念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菩丰堂应向中国银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贷款本金(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元整)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保利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促进控股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其经营过程中融资需求,公司为其在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菩丰堂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担保是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5,394.93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