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4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购买的最高价为1.40元/股、最低价为1.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1.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0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4%,购买的最高价为1.56元/股、最低价为1.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1.26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