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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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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6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6日和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00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40元/股-0.9969049元/股≈39.0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0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615.3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0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307.6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815,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33.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170,893.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7,706,6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3%,最高成交价为34.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8,944,378.6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202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为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33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综上,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76,6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7月1日。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方式、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施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邓永辉先生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50%。

除上述人员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共回购股份7,706,612股,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706,612股,其中5,330,000股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剩余2,376,612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剩余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前述计划,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炳坤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6:00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林集永先生、姚吉庆先生、奉宇先生、李飞德先生、向振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炳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在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战略、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153,8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92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经股东大会授权,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进行修改或另有规定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的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振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6:30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罗振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振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元贵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在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战略、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153,8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92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经股东大会授权,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进行修改或另有规定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的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在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战略、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在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战略、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153,8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92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经股东大会授权,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进行修改或另有规定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153,8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化: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9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化: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08,507.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69,938.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8,569.26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8,795.00万元。回购上限金额24,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39%、5.11%,均占比较小。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项。

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的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4、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

其中,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任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4年7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1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在发送邮件后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确认(须在2024年7月17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39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娜娜

电话:0769-85035088

邮箱:derucci-2021@derucci.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证券事务部

邮编:523900

5、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1323”

(2)投票简称为“慕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