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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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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权益变动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4-051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权益变动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2024年6月3日发布《金诚信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其中公司股东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诚”)及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信”)拟减持其自然人股东通过其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诚信集团”)通过鹰潭金诚、鹰潭金信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不在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份范围之内,金诚信集团不参与本次减持。

●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鹰潭金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03,481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2.170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通过鹰潭金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736,584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1.4148%,其他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4,666,897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0.7557%。

本次减持前,鹰潭金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80,930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2.0373%。其中,金诚信集团通过鹰潭金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91,777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1.2132%,其他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5,089,153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0.824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份数量因公司2015年及2016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而相应增加),已于2018年7月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情况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拟自2024年6月25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自然人股东间接持有的金诚信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756,050股。

公司收到鹰潭金诚及鹰潭金信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4年7月3日,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共计减持6,390,850股,减持数量占其本次减持计划拟出售股份的66%,剩余3,365,200股尚未出售。其中:鹰潭金诚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067,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67%;鹰潭金信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323,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82%。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已达公司股份总数的1.0349%。

因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同时持有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多数股权,金诚信集团、鹰潭金诚、鹰潭金信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7月3日,因本次鹰潭金诚及鹰潭金信自然人股东减持,使得金诚信集团及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0349%,由43.4801%下降至42.445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发布《金诚信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监事尹师州先生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37,39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截至2024年7月3日,尹师州先生尚未进行减持,尹师州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9,565股,占金诚信总股本的0.153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诚转债”处于转股期,为保持与减持计划的可比性,本公告中涉及的总股本数量与2024年6月3日发布的《金诚信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中总股本数量均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数617,532,119股为计算基础。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

1、根据公司2024年6月3日发布《金诚信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监事尹师州先生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37,39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截至2024年7月3日,尹师州先生尚未进行减持,尹师州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9,565股(IPO前取得),占金诚信总股本的0.1538%。

2、以上IPO前取得的股份数量随公司2015年及2016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而相应增加。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说明:

1、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本次自然人股东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持有鹰潭金诚65.1815%的股权、持有鹰潭金信59.5487%的股权,金诚信集团、鹰潭金诚、鹰潭金信为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比例合计43.4801%,金诚信集团不参与本次减持。

2、尹师州先生担任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尹师州先生因任职关系与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股东减持数量过半且减持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1%

鹰潭金诚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666,897股,截至2024年7月3日已减持3,067,397股,剩余1,599,500股尚未出售;鹰潭金诚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89,153股,截至2024年7月3日已减持3,323,453股,剩余1,765,700股尚未出售。截至2024年7月3日,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已达公司股份总数的1.0349%。

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尹师州先生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37,391股,截至2024年7月3日,尚未进行减持。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同时持有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多数股权,金诚信集团、鹰潭金诚、鹰潭金信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7月3日,因本次鹰潭金诚及鹰潭金信自然人股东减持,使得金诚信集团及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合计持股比例由43.4801%下降至42.4452%。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3)鹰潭金诚、鹰潭金信的自然人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