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促进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及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于2024年7月3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形成风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燃煤纯凝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多种类电源发电业务组合。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599.39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180.9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152.80万千瓦、热电联产129.61万千瓦、燃煤纯凝发电132.00万千瓦、光伏发电4.08万千瓦。
2021至2023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1.56亿元、143.18亿元、146.9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亿元、25.94亿元、26.23亿元,财务状况稳健,经营业绩良好。
公司储备较多的储能、火电、风电、光伏、核电等能源项目。已核准木兰抽蓄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花山抽蓄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和东桥热电一期2×66万千瓦热电项目;已获得东田抽蓄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和长乐海上风电65万千瓦项目开发前期工作许可;积极争取东桥热电二期2×66万千瓦热电项目和晋江气电二期燃气发电项目;积极参与开发海上风电项目配置,推进陆上风电风机以大代小升级改造项目;积极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渔光互补、海上光伏项目前期工作;协同参股核电公司推进宁德核电二期2×121万千瓦项目建设,推进华能霞浦4×125万千瓦+1×60万千瓦核电项目和国核(福建)6×150万千瓦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将继续聚焦“清洁低碳、绿色风光、高效储能”等优势发展方向,着力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决策部署,聚力能源保供,以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天然气发电、核能等清洁能源以及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项目为发展导向,积极开发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化学储能等大型储能项目,力争2025年末控股运营、建设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2030年末控股运营、建设发电装机2,000万千瓦。同时,立足现有业务结构,狠抓关键要素,不断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促进公司利润增长。
二、持续回报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至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6.97亿,每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不低于3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现金分红约8亿元。
公司将继续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与投资者共享企业的成长收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长期投资信心。公司《2024一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三、提升清洁能源比重
公司是以清洁能源发电和高效节能热电联产为主的电力企业,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风电业务装机规模位居福建省前列。
公司将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集团公司“致力于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世界一流能源化工企业”发展愿景,主攻“绿色能源”方向,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产业体系,进一步挖掘存量火电节能降碳潜力,积极获取清洁能源项目和高效节能热电联产项目,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占比,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来访接待、调研活动等多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交流。2023年,公司信息披露连续第七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A级评价,荣登“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榜单,荣获“第二十五届上市公司金信披奖”等荣誉。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持专业、合规、透明的沟通机制,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营造长期稳定、相互信赖、开放共进的投资者关系生态。
五、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法人治理制度,坚持规范运作,各治理主体权责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公司建立了内控管理体系,并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持续推动内控体系的优化和完善,内控运行机制健全有效。
公司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科学界定公司治理相关方权责,持续提高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水平,保障投资者利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方参加培训,及时普及宣讲最新资本市场动态、法律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红线意识,持续提升其履职尽责意识与能力。
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综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实现“关键少数”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紧密联系、薪酬与经营业绩相匹配,引导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专项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而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实施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