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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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4-037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采购合同是在采取招投标的情况下签订的,定价公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24年7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旭东先生、王国强先生、于显彪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独立董事召开八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予以审议。

3、本次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原预计向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发动机零部件2942万元、1067万元,由于产品结构和供应商份额的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增加两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按市场价执行。

2、另行签订合同,约定付款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采购合同是在采取招投标的情况下签订的,定价公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4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下半年经营计划做出的,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4-03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1月届满,考虑公司八届董事会换届时延期五个月,截止2024年6月,独立董事任职已满六年,独立董事需全部变更,为与独立董事同步变更,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笠宝先生、靳松先生、刘旭东先生、王国强先生、于显彪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史景明先生、WEI CAI(蔡蔚)先生、韩东平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其中韩东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将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笠宝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公司第一设计所直升机传动科设计员、室主任、副科长,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6车间副主任、202车间技术副主任,技术中心汽车产品设计所变速器、后桥室主任、副所长,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副部长、部长、党支部书记、总设计师、副总经理,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笠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3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所得。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靳 松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机加厂副厂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助理、机加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市场销售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靳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0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所得。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刘旭东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济南轻骑第一装配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重庆南方摩托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旭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王国强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26厂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国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于显彪先生: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军品部综合处副处长,规划计划处副处长兼部务秘书,战略委办公室副处长,摩托车光电部摩托车处副处长、处长,资本运营部公司治理处处长,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事务二处处长、副巡视员、专务,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公司治理处专务,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董事。

于显彪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史景明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技术员、副科长、副处长、副总工程师,金航数码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航工业发动机有限公司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科技委常委,现已退休。

史景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WEI CAI(蔡蔚)先生:1959年9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无党派,博士研究生,教授。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讲师、副主任、副教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校区WEMPEC客座教授,瑞士苏黎士联邦工学院电机所高级科学家、客座教授,美国克拉克森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博士研究生、助研,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现任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导教授、教育部汽车电子驱动控制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WEI CAI(蔡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韩东平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研室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副总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东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4-03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陈笠宝先生、靳松先生、刘旭东先生、王国强先生、于显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八届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五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国家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要求,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史景明先生、WEI CAI(蔡蔚)先生、韩东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八届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三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国家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要求,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旭东、王国强、于显彪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4-03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新基地3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

至2024年7月19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5:00至2024年7月19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7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号、临2024-036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5:00至2024年7月1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451)86528172

3)传真:(0451)56186026

4)邮编:150060

5)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投票数”意向中填写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5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