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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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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岭南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岭南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4年7月3日(周三)10:00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1号楼10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

6、主持人:联席董事长、总裁尹洪卫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8、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张数共计118,12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11,812,000元,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8299%。其中,现场方式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及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88,210张,代表的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8,821,000元,占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3666%。以通讯方式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及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29,910张,代表的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2,991,000元,占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4634%。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2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100.0000%;反对票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且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增信资产变现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2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100.0000%;反对票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且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丽均、谭天琦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岭南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04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岭南股份;证券代码:002717)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等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相关公告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征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2024年6月25日起6个月内拟增持公司可转债或通过集中竞价或可转债转股、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之关联方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日)未买入公司股票。目前,增持计划正稳步进行中。

3、经公司自查,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裁尹洪卫先生、董事兼副总裁李云鹏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张平先生、财务总监谭立明先生、副总裁杨文先生、副总裁董先农先生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17,300股。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董监高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日)未买入公司股票。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

5、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说明

1、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24年7月15 日前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拟定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