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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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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44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4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仍较大。由于募集资金在投入期间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1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对全资下属公司天津方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德丰利胜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各增资6,500万元,系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风险可控。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下属公司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4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高猛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3,31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4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327,219股新股。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已经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299,998.40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划入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北大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公司使用“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11,390.92万元、“沼液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6,664.13万元,以及原计划投向“惠民县大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利用扩建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5,600万元,合计23,655.05万元,用于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

此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3,31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65.75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能有效降低短期负债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七、公司监事会出具的意见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3,3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拟继续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3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变相改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使用该部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在公司遵守上述规范要求和承诺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山高环能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31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48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天津方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方碧”)、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碧海”)、天津德丰利胜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丰”),现因业务发展需求,各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对其下属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天津方碧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现需增资至7,500万元、天津碧海原注册资本为1,080万元,现需增资至7,580万元、天津德丰原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现需增资至18,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方碧、天津碧海、天津德丰仍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本次对全资下属公司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方碧

公司名称:天津方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MBUX17Y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房明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0日

营业期限:2022年5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8号楼B318房间(天津三顺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0003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环保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再生资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天津方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碧海

公司名称: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789375589E

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永昌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6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嘉园道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建筑物清洁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科普宣传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渔业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天津方碧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天津碧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德丰

公司名称:天津德丰利胜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8TFR22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朝禹

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营业期限:2021年2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村瑞通路3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肥料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肥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科普宣传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渔业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津碧海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天津德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天津方碧、天津碧海、天津德丰的增资,系基于下属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属于对下属公司增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通过日益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监督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下属公司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4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42,083,401元变更为477,409,801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77,409,801元变更为470,988,309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4年7月2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除注册资本变更为“肆亿柒仟零玖拾捌万捌仟叁佰零玖元整”外,其他的登记信息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