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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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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海路780弄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

至2024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议案2于2023年9月26日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09: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绿海路780弄1号。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1-69695918

(三)传 真: 021-69691970

(四)邮箱:leibnize@126.com

(五)联 系 人:雷煊

(六)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绿海路780弄1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飞荣先生主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351,764,0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35,281.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35,281.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全年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2,444,190.72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6,807,285.80元(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751.72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6,829,037.52元(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351,764,0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35,281.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峻先生主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351,764,0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35,281.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时30分

2、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海路780弄1号

3、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6日

4、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24年7月1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