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长三角示范引领作用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 长三角区域作为我国科技创新排头兵、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先行者和金融创新桥头堡,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上海作为长三角的龙头城市和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和领头羊
□ 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能。长三角是我国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应发挥长三角科技创新优势,进一步整合长三角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
□ 当前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就是要不断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挖掘传统产业转型的巨大潜力。应充分发挥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专业服务业优势,以成熟、专业服务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新质生产力强调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要持续健全长三角地区要素市场,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更好发挥市场对数字、技术、管理、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 在新质生产力发展导向下,未来核心技术企业、平台企业等生态圈核心企业将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对于产业发展起到关键基础作用。要发挥长三角产业集聚优势,加快打造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新型企业生态集群
□ 新质生产力要求加强科技创新,而强大的资本市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和优质的金融机构正是支持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应发挥长三角金融创新优势,持续深化金融创新,着力构建稳定、多元、长期的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体系,推动长三角科技、产业与资本形成良性循环
当前发展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我国经济与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主线。长三角区域作为我国科技创新排头兵、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先行者和金融创新桥头堡,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上海作为长三角的龙头城市和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和领头羊。近年来,随着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入实施,长三角区域发展潜力持续提升,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面已发挥重要引领作用。在经济总量方面,2023年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的经济总量突破30万亿元大关,对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在科技创新方面,《2024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知识产权发展报告》显示,2023年长三角27个重点城市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19.6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1.7倍。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面,长三角地区深化横向联合,强化优势互补,在汽车、生物医药、船舶和航空高端装备等领域产业协同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跨省协作机制日趋完善。
创新驱动、产业驱动、市场驱动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要继续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科技创新、专业服务业、要素市场、产业集聚和金融创新等五大优势,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区域资源,打造全国新质生产力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区,一方面引领地区经济与产业高质量转型,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成熟样本、成熟模式、成熟经验的外溢效应,赋能全国重点区域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发挥长三角科技创新优势,引领前沿技术突破
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能。长三角是我国科技创新的排头兵,拥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两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同时还汇聚了全国1/4的“双一流”高校,19个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两院院士350余位。依托丰厚的科技资源,长三角地区科研创新机构、高校、产业之间合作不断拓展。2020年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覆盖松江、嘉兴、杭州、金华、苏州、湖州、宣城、芜湖、合肥九地,形成“一廊九城”的总体空间布局,各类创新主体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区域协同等方面先行先试,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九城共建以来,G60科创走廊国家科学技术奖占全国1/6;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增长163.4%,占全国1/9,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发挥长三角科技创新优势,进一步整合长三角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为进一步发挥长三角科技创新优势,深化协同创新生态:
一是要持续以技术创新开辟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要聚焦重点科学领域补足基础研究投入短板,引导长三角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化基础研究,探索在基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引导,考虑以“后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推动企业主动加强前瞻性、引领性的基础研究投入,大力提升底层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自主供给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
二是疏通产学研路径。要依托国家战略和大科学装置,推动张江、合肥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及其他科技产业园区同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打通“科技产业园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产学研链条。要通过平台搭建,聚集企业家、技术专家、金融专家三股力量,为科研院所与企业创造更多对接交流的机会,让科研人员有更多的机会介绍自己的成果,释放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的创新活力,提升长三角科技创新的产业转化率。
三是进一步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深化协同创新生态。要推动九大城市在科技创新方面实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共建数字化服务平台,持续完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机制,在制度突破、路径创新方面不断探索。同时,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内科技产业链布局和结构优化,探索建设高科技创新产业领域税收分享机制,通过公共税收共享推动创新要素在长三角城市群自由流动,形成以上海为龙头、带动其他城市的区域科创一体化新局面。
四是突出长三角对外开放优势。要抓住上海临港新片区的发展机遇,开展双向国际技术转移合作,建立多模式的国际合作渠道,鼓励长三角企业创新技术“走出去”。
二、发挥长三角专业服务业优势,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就是要不断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挖掘传统产业转型的巨大潜力。专业服务业是赋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基础,能够引进新技术、新知识、新模式,为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长期以来,长三角地区高度注重专业服务业发展,其中上海已成为技术、知识、管理和高端劳动力要素集聚地,是全球顶尖专业服务机构来华“第一站”,专业服务业机构发展优势明显,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24年4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上海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35年,上海市专业服务业规模、能级、质量、效率达到国际水准,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接轨国际,基本建立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业新体系。上海专业服务业已进入新发展阶段。
发挥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专业服务业优势,以成熟、专业服务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充分利用上海科教、企业等优势资源,探索在上海核心城区打造专业服务业功能区,有序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功能区布局,优化功能区营商环境。同时鼓励杭州、南京、合肥等长三角重点城市打造专业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不断吸引和培育专业化、国际化的专业服务业企业进驻,并在周边相邻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服务业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将成熟的服务、产品和合作模式向外辐射扩散,赋能长三角城市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上实现突破发展。
二是发挥长三角专业服务机构在标准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引领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产业标准较多参考国际水平,在部分产业标准上受制于人,极大限制产业发展。要发挥长三角的专业服务龙头企业在标准化体系中的引领作用,推动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同时创新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为传统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
三是以高质量信息服务业加快推动长三角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增强信息服务业底层技术和共性平台支撑,面向重点行业应用需求建设重大集成数字化应用平台,补齐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短板。要推动信息服务业聚焦长三角企业数字化转型难点提供“诊断”,聚焦核心业务痛点“开药”,制定符合经营发展情况的个性化转型方案。此外,还要推动长三角各地区形成数字化转型伙伴服务商和解决方案清单,促进平台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应商加速与传统产业对接。
四是以商务服务业提高长三角传统产业运作管理效率,以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为导向,健全扶持政策,持续支持各细分领域排名前列的商业服务业机构落户,同时加快培育长三角商业服务领军企业,大力支持本土商务服务业公司国际化经营,增强长三角地区商业服务业全球话语权。
五是以科技服务业加快推动长三角产业科技创新,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技术支持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产学研一体化服务、知识产业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减少企业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科技成果转化领域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技术路径不清晰等问题。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转化中介机构、功能平台、国际渠道、空间载体等要素保障体系建设,将长三角建设成境内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枢纽。
三、发挥长三角要素市场优势,以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新质生产力强调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意味着在新发展导向下,现代化、高度市场化、一体化的生产要素市场对于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长三角地区各类生产要素市场齐全,市场发育成熟度较高,在服务新质生产力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在劳动力要素市场方面,长三角吸引了大量高技能人才,通过区域劳动力的集聚和扩散,推动劳动要素的优化与重组,有效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在资本要素市场方面,长三角地区是我国资本市场发源地、金融机构的集聚地和科创板试验田,截至2024年2月底,长三角区域科创板上市公司达到273家,首发募集资金总额4698亿元,分别占全国的48%和52%,为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融资提供了丰富的工具和方式。在技术要素市场方面,2018年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以来,长三角地区技术市场规模快速扩大,2019年至2022年技术合同金额年均增幅达62.9%,合同数量年均增幅达到20.1%。在数据要素市场方面,长三角在数据要素交易所方面先行先试,上海、合肥、无锡、苏州、杭州等城市均已推出或计划推出地方大数据交易所,并持续完善供给机制、交易规则、交易标准,不断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发现。
发挥长三角要素市场优势,持续健全长三角地区要素市场,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更好发挥市场对数字、技术、管理、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在劳动力要素市场方面,推动长三角建立全球性的高端人才定价和交流中心。目前我国在高端人才,尤其是全球性人才定价上尚缺乏标准,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金融等高端人才市场定价参照欧美标准,甚至高出了欧美标准,脱离了中国实际,降低了中国在高端金融和信息技术领域的全球竞争力。要加速整合长三角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高端人力资源定价和交流市场发展,建设全球人才高地,同时要进一步促进国际优质科研、技术、人才资源流动的便捷化和自由化,引领高端劳动力参与前沿知识和技术的创新,引入国际优秀人才,实现国际高端智能资本的“上海集聚”“长三角集聚”。
在技术要素市场方面,持续提升上海技术交易所对于长三角技术交易的辐射带动作用,从顶层设计方面完善技术要素交易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和细则,明确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开放互联化的建设标准与路径,支持长三角技术交易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链接,统一规则,破除信息“孤岛”和碎片运营,建设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市场。要以上海为核心建设全球技术交易枢纽,鼓励上海技术交易所加强与国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市场咨询等服务机构深入合作,健全国际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网络,促进双向技术转移与创业孵化。
在数据要素市场方面,探索整合长三角数据交易所资源,推动长三角地区共建数据交易相关规则制度以及合规体系,并在数据要素的市场交易方式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要以数据服务商一体化发展为核心,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数据服务商信息互联,促进数据服务商集群发展,共建数据服务商合作生态,为各地方产业链优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持,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发展。
在资本要素市场方面,加强资本要素与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的融合,发挥上海知识产权中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在推进科技成果证券化上的重要作用,借助知识产权证券化、技术数字要素资本化推进科创企业发展。同时要加强金融机构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中介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技术、数据要素定价规则制定,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要素融资机制,助力创新要素嫁接资本市场。
四、发挥长三角产业集聚优势,加快打造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新型企业生态集群
新质生产力强调技术、数据等现代要素作用,在新质生产力发展导向下,未来核心技术企业、平台企业等生态圈核心企业将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对于产业发展起到关键基础作用,产业生态及组织关系将由传统上下游产业链演变为技术链、数字链、平台链结构。
长三角地区历来是我国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集聚中心,汇聚大量龙头企业,在推动产业组织生态和集聚方式创新方面,具有较强的产业基础优势。例如,上海已拥有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并且在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高端产业集群具有丰富的产业基础;江苏持续打造生物制造、智能电网、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浙江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个万亿级世界级先进产业集群,重点培育智能电气、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高端新材料等15个技术水平先进、国际竞争力强的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安徽加快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不断巩固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医药健康产业。
发挥长三角产业集聚优势,聚焦新质生产力下新型企业生态,打造协作平台、加强组织建设,形成深度融合、相互依附、合作大于竞争的新型企业生态集群。
在技术链生态方面,持续加强对于长三角技术链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围绕G60科创走廊在重点产业领域进一步培育认定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在基础研究、应用创新、要素、资源、营商环境方面加大对龙头企业支持力度,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以产业链联盟、合作开发、委托开发、股权并购等方式,引导上下游配套企业协同攻关“卡脖子”技术,推动产业链实现突破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同时明晰联合创新成果的界定和分享规则,构建长期合作的利益分享机制和信用机制。
在数字链生态方面,探索以生态圈视角成立长三角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协会,以“政府引导—核心技术企业引领—转化企业支撑—应用企业参与”的方式打造沟通交流平台,针对企业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践中的难点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开发普惠化的转型产品和服务,更加注重大模型、应用导向、场景驱动,降低技术成本及转型门槛,提升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动力。
在平台链生态方面,不断完善长三角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物联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长三角各类平台企业持续打造医疗、交通、物流等领域的开源开放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聚集效应、辐射效应、连接效应,大批量导入中小企业,拓展中小企业的市场需求空间。同时,鼓励长三角平台企业依托市场、技术、海量资源等优势,搭建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为生态圈内企业提供数据分析、生态合作、业务培训等一系列具有正外部性的服务,推动生态圈内企业间加强资源共享、市场协同开发、品牌联合推广,打造高质量产业共创生态。
五、发挥长三角金融创新优势,以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服务新质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要求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而强大的资本市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和优质的金融机构正是支持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
长期以来,长三角是我国金融创新桥头堡,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创新方面起到领头羊作用,近年来科创板充分发挥了服务硬科技企业的主阵地作用,培育了中芯国际、百济神州、金山办公等多家千亿市值大型科技企业,在聚焦关键领域、发展创新型产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202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加大长三角金融支持创新力度,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长三角金融创新使命进一步具象化。
发挥长三角金融创新优势,持续深化金融创新,着力构建稳定、多元、长期的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体系,推动长三角科技、产业与资本形成良性循环。
一是紧抓长三角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机遇,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设立科研基础设施REITs,服务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产业集群创新基地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股权市场的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长三角内三省一市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整合,优先试点企业跨区域挂牌。
三是发挥上海在股权投资领域的引领作用,加快在临港新片区打造股权投资集聚区,吸引龙头股权投资机构落户长三角,根据新一轮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开展情况,进一步拓宽境外资金境内支出范围,简化外汇登记,拓展基金组织形式,发挥龙头机构在聚集行业资源上的引领作用。要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开展S基金运作模式创新,做大份额转让型交易,积极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并有序扩大试点覆盖范围。
四是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加快推进“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强化“硬科技”定位,健全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评价体系,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要聚焦新质生产力下企业并购重组新需求,持续加大制度供给,在并购重组门槛设计中淡化净利润指标,推动定价市场化,鼓励估值方法多元化,支持并购支付方式多元化。
五是进一步优化在长三角内的金融机构布局,加大银行科技支行、理财子公司的科技专业子公司、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等新型科创金融服务机构在合肥、嘉兴、杭州及南京等重点城市的布局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创贷款、科创债、科创成果标准化评估、科技保险等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加实在的金融支持。同时,探索创新“证券公司+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私募股权机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合作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集知识产权转化、动产要素质押、过桥贷款、银团贷款、股权基金投资、上市培育、资产证券化及股债融资等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不断探索金融创新发展新路径、新模式。
(杨成长系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龚芳系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政策研究室主任、首席研究员;方思元系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