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场内简称:明阳REIT,扩位简称: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基金代码:50801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3日(含)。其中,针对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3日(含);根据《关于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提前结束募集并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针对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7月2日。
本基金募集期内,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根据《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网下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实施全程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和缴款情况
本次发售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0万份,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根据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及缴款情况,经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协商一致,本次发售不启用回拨机制。
(一)战略投资者
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16,000万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80%。经核查确认,截至2024年7月3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7家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售最终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16,000万份,与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相同。
(二)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2,800万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截至2024年7月3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完成了认购款项的全额缴纳,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94,240万份,超过发售公告中规定的网下初始发售总量,触发比例配售。
(三)公众投资者
本基金公众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1,200万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截至2024年7月2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377,972.3555万份且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超过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公众初始发售总量,触发比例配售。
二、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
(一)战略投资者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44151565%。
网下投资者获配份额的计算方式为:
确定配售比例:认购申请确认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上交易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本次发售所有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相同。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投资者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为0.31748353%。
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用与获配份额的计算方式为:
确定配售比例:认购申请确认比例=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效公众认购份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照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不晚于3个工作日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不晚于3个工作日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2024年第2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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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及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的中电投滨海北区H1#100MW海上风电工程、中电投滨海北区H2#400MW海上风电工程及配套建设的运维驿站工程项目(与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H2项目合称为“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运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洁电力,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三、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一一临时报告(试行)》的规定,本基金2024年第2季度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和主营业务收入(未经审计)同比变动超过20%,特此公告说明如下:
(一)基础设施项目上半年及第2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稳定,经营数据较去年同期相对稳定。一是,作为衡量风电机组运行稳定性的关键指标,项目风电机组全场可利用率约为99.54%,项目风电机组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二是,项目实现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及不含税收入分别为6.79亿千瓦时、6.63亿千瓦时、6.62亿千瓦时和4.7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3%、2.49%、1.46%和7.04%,项目2024年上半年总体经营数据变动较小。
其中,2024年第2季度,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及不含税收入分别为2.52亿千瓦时、2.46亿千瓦时、2.42亿千瓦时和1.7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85%、29.74%、30.29%和34.23%。
根据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2024年6月12日最新披露的数据,2024年1-5月份,江苏省风电发电量255.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0%,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同比增长0.99%,略优于江苏省风电发电量平均水平。
(二)基础设施项目第2季度经营情况变化的原因分析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第2季度经营数据的变动主要系由以下原因导致:
一是,2024年第2季度,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第2季度项目平均风速为5.67米/秒,较去年同期的平均风速6.10米/秒同比下降7.04%。风力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和风速的三次方成正比,因此风资源的变化,将带来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的变化,最终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上。
海上风电项目的发电量主要受风资源影响,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历史运营情况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所在区域历年风速变化总体较为平稳,平均风速及发电量整体情况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的。拉长时间周期来看,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整体情况是在长期稳定的范围内随风资源波动,没有明显的增长或减少趋势。
二是,为强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更多消纳,依据与江苏国网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发电企业需遵循电力调控机构的统一调度,确保运营符合标准,维护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并承担辅助服务责任和义务,具体表现为“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是指江苏国网依据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能源监管机构颁布的并网运行管理与辅助服务管理相关细则(简称“两个细则”)规定,组织实施的并网运行考核及返还、辅助服务补偿分摊,并在江苏国网向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结付电费时调整的金额。其中:1、并网运行考核及返还:统调风力发电企业按照并网运行管理相关细则接受考核,所有统调风力发电企业被考核扣罚的金额全部返还给参与考核并完成度较好的统调风力发电企业;2、辅助服务补偿及辅助服务分摊: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补偿方式和分摊机制。提供辅助服务补偿的发电机组会产生额外的成本,对机组造成额外的寿命损耗,享受补偿。目前分摊辅助服务补偿资金的企业主要是提供辅助服务能力较弱的风电、光伏、核电等。
)。
2024年第2季度,项目公司收到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结算单,结算单集中确认了2022年1-7月份、2023年11-12月份及2024年1-3月份的“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为-2,078.94万元,该金额在项目公司第2季度结付电费时调减收入,对比首发时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2024年的预测收入93,561.35万元,占比约为2.22%,进而影响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
三是,2024年第2季度,运营管理机构结合风速预测情况及项目设备检修维护需要,经江苏国网批准,按照年度运营计划开展了为期14天的陆上和海上升压站的年度例行检修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等工作,期间受升压站检修试验影响,风电机组停机未发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第2季度的发电表现。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024年第2季度基础设施项目上述经营情况的变动,影响了本基金2024年第2季度的收入及现金流,进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期可供分配金额,但从2024年上半年的总体数据来看,项目实现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及不含税收入同比分别下降2.53%、2.49%、1.46%和7.04%,若剔除2024年第2季度集中下发的存量“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的影响,不含税收入同比下降仅为2.98%,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稳定,经营数据变动较小,处于合理区间。
针对上述经营情况的变动,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一是,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结合小风天窗口期合理安排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科学制定增发电量对策,确保在下半年大风天气到来时机组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最大限度的利用风力资源积极抢发电量。本年陆上及海上升压站的年度例行检修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等工作已经完成,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全部恢复正常运行。
二是,运营管理机构将严格落实24h值班制度,充分做好预防性巡检和消缺工作,减少机组非计划停机时间,建立机组运行数据库,不断总结优化技术方案,维护基础设施项目安全稳定运营。
三是,运营管理机构将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项目物资保障工作,确保项目现场备品备件充足。按月定期梳理机组备件消耗和库存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杜绝现场机组因缺少备件而引发长时间故障停机情形。
四是,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将积极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运营计划,开展能量管理平台性能提升技术改造,提高监控系统安全可控水平,提升系统可靠性,积极响应电网调度管理要求,增加并网运行管理返还金额,进而减少“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对收入的影响。
五是,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紧密合作,密切关注基础设施项目各项运营指标的变动情况,持续推动提质增效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度电成本降低一分钱”、“电量颗粒归仓”等专项行动,增厚基金收益,提高基金可供分配金额。
五、其他说明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经营运营数据已经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确认,但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年度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8-108)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