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17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7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截至2024年7月3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1,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回购最高价格34.82元/股,最低价格为27.19元/股,回购均价28.6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0,123,799.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7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首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分别于2023 年 7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回购注销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离职和降职、降级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减少891,500股;

2、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的授予登记,导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280,000股;

3、公司于2024 年5月22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78,652 股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673,048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051,700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024 年5月22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78,652 股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673,048股,该部分股份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