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306412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凌志敏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邱志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金律师、赵航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昱能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