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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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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9版)

2024-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19.2023年3月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3月3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止。同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2023年3月3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023年3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4,8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1.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2023年6月1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度派息,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8.83元/份调整为68.39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223元/股调整为33.77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3.2024年2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全部或部分取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调整后,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341名调整为338名,股票期权数量由1,291,200份调整为1,272,150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83名调整为81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6,500股调整为1,270,500股。同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33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内1,272,150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手续,为8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1,270,5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解限售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4.2024年3月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3月3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止。同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2024年3月1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5.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2024年6月2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下发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2]134号),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3.2022年6月2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7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6.2022年8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1,050万股调整为1,047.60万股,授予对象由840名调整为838名。期权简称:北方JLC3,期权代码:037278,行权价格160.22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3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同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天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3年5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260万份,授予对象246名。期权简称:北方JLC4,期权代码:037344,行权价格157.49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度派息,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0.22元/份调整为159.78元/份;预留授予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49元/份调整为157.0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0.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385,875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476,000份调整为10,090,125份,激励对象人数由838人调整为805人。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8.39元/份调整为67.61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78元/份调整为159.00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05元/份调整为156.27元/份。

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80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相关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原因

2024年5月2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30,940,6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7月4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因2023年度派息,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8.39元/份调整为67.61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78元/份调整为159.00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05元/份调整为156.27元/份。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8.39元/份调整为67.61元/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78元/份调整为159.00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05元/份调整为156.27元/份。

六、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北方华创已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9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华创尚需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