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场内简称:明阳REIT,扩位简称: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基金代码:508015,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4年7月5日起正式生效。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基金将自2024年7月8日起开通办理场外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投资者自2024年7月8日起可以通过购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场外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及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其中,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失败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管理风险、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新种类基金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基金净值波动风险、计划管理人及托管人尽职履约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支持承诺提供方的违约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相关政策调整风险、本基金首期净现金流分派率显著偏高的风险等,以及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项目国补到期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行业政策风险、基础设施项目遭受自然灾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部分功能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风险、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改变带来的收入下降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解聘及更换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评估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出售/处置价格波动及处置的不确定性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借款相关风险、未批先建后续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风险、基础设施项目集电线路杆塔占地以“以补代征”方式取得使用权的风险、不可抗力和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设备损毁和收入中断风险、项目公司预期现金流入受自然资源波动影响风险等。具体风险请参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础设施基金资产、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6日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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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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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募集期间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配售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告的配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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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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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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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出现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情形。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的情形。
2、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基金《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前述网下投资者的交易要求,除可交易份额外,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其他份额不得卖出。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本基金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为0.31748353%,因配售比例较低叠加部分公众投资者认购金额较低,导致部分投资者未能获配本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信任深表感谢,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了解详情。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点与传统金融产品有较大区别。本基金存续期为15年,在基金合同存续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具体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础设施基金资产、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