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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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24-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45.09元/股调整为44.2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435,57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515,692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方案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5.0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435,573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二、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61,849,391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479,512.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45.09元/股调整为44.29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435,57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515,692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