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5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10: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2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选举谌俊宇先生、张瀑先生、李佳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选举漆韦华先生、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漆韦华先生、李佳女士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ANZHONG INTERNATIONAL PTE.LTD在津巴布韦共和国设立两家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万美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相关事宜。本次在津巴布韦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加快推动公司业务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公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为: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
2、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公司标准,据实报销。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
独立董事漆韦华、独立董事李佳回避该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下午14:0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53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11: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2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唐潮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审议表决,同意选举唐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ANZHONG INTERNATIONAL PTE.LTD在津巴布韦共和国设立两家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万美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津巴布韦孙公司的相关事宜。本次在津巴布韦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加快推动公司业务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自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之日起,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含税),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54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5 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谌俊宇先生、张瀑先生、李佳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漆韦华先生、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漆韦华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
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谌俊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谌俊宇先生曾任曾任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裁。现任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公告日,谌俊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谌俊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谌俊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李佳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华盛顿大学公共政策专业,研究生学历。
李佳黎先生曾任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高级经理、董事长助理,美新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曾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止公告日,李佳黎先生持有公司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1%。李佳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佳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张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2007年-2009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2009年-2016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2016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双学位。张瀑先生曾任鼎晖投资公司副总裁职务。曾任公司董事职务。现任上海黔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截止公告日,张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瀑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任职监事,除此之外张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瀑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漆韦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82年出生,毕业于湖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
漆韦华先生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审计经理、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团高级风控经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执行董事、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基金总经理、乾德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及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朗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止公告日,漆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漆韦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漆韦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漆韦华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佳:女,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伦敦帝国理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李佳女士曾任英国埃克塞特大学讲师、爱丁堡大学讲师、谢菲尔德大学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亚洲开发银行能源技术专家等职务。现任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副教授、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止公告日,李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佳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佳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55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5 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唐潮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
提名唐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六届监事会正常
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唐潮:男, 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工学博士学位。曾就职于上海荟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博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公告日,唐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唐潮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议案》,拟通过全资子公司ANZHONG INTERNATIONAL PTE.LTD在津巴布韦设立两家全资孙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津巴布韦孙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2.1 子公司(LithionPure INTERNATIONAL(PRIVATE)LTD)
2.1.1 公司注册名称:LithionPure INTERNATIONAL(PRIVATE)LTD(暂定,以最终注册为准)
2.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1.3 注册资本: 1万美元
2.1.4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
2.1.5 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ANZHONG INTERNATIONAL PTE.LTD拟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
2.1.6 注册地址: 津巴布韦
2.1.7 经营范围:碳酸锂相关的采矿、洗选加工、选矿,冶炼,碳酸锂生产、加工、销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推广;进出口贸易(暂定,以最终核定为准)
2.2 子公司(DynaGrid Power (PRIVATE) LTD)
2.2.1 公司注册名称:DynaGrid Power (PRIVATE) LTD(暂定,以最终注册为准)
2.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2.3 注册资本: 1万美元
2.2.4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
2.2.5 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ANZHONG INTERNATIONAL PTE.LTD拟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
2.2.6 注册地址: 津巴布韦
2.2.7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配电以及售电服务;电站建设,运行及维护;电力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咨询服务;电力设备销售,维修等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暂定,以最终核定为准)
上述各项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子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在津巴布韦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孙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加快推动公司业务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在津巴布韦设立全资孙公司尚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津巴布韦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背景与内地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津巴布韦孙公司的后续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依法合规开展境外孙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5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 2024年7月5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4 年7月22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7 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7月2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 7月17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7月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1-2 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7月2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邮编:423000(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二)邮政编码:423000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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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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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威领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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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有 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7月2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