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64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未来十二个月在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金(青岛)金属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包装”、“承租方”)与上海汇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汇茂”)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签署《担保函》,为承租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债权额为租金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以下简称“鄂州中行”、“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奥瑞金(武汉)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包装”、“债务人”)与鄂州中行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7年6月12日期间及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对武汉包装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包装
公司名称:奥瑞金(青岛)金属容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马斌云
住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海路277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二片金属罐包装容器及易拉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设备租赁;销售、委托生产罐装水,罐装饮料;批发及进出口公司同类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才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2,583万元,净资产12,293万元,负债总额20,29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4,234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173万元。
(二)武汉包装
公司名称:奥瑞金(武汉)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346.65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马斌云
住所: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二片金属罐及易拉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铝罐回收,节能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才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1,425万元,净资产35,492万元,负债总额25,93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1,957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63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签署《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汇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承租方:奥瑞金(青岛)金属容器有限公司
3.保证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租金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5. 保证方式: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承租方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首期付款及全部各期租金、所有可能产生及应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保险费、损害赔偿金以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有应付的其他费用以及保证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用)。
7.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二)公司与鄂州中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2. 债务人:奥瑞金(武汉)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 保证期间: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7年6月12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08,584.1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33%,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一)《担保函》;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63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下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八章 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交易中止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向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粮包装”或“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24.40%的股份,标的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3-临071号)。
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1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5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15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18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35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40号)。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及注销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向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并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已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下称“《收购守则》”)第3.5条的要求,向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出3.5公告,并根据《收购守则》第8.2条的要求,披露了延长寄发要约文件的最后日期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在标的公司的准则差异鉴证、估值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机关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此外,根据相关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竞争要约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65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3-临054号),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4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7月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取得批复后一直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发行时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