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4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暨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暨投资基金的公告》。
三、备案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4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暨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况
为推进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实施,加快围绕新质生产力转型,公司拟与湖北融汉工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汉工锦)共同设立福星新质生产力转型基金(暂定名)(有限合伙)(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本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基金规模的60%。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暨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融汉工锦共同设立本基金,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设立程序、签署相关文件等。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湖北融汉工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湖北融汉工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MA49KTNN5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0日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
7、法定代表人:李少伟
8、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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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登记备案情况:融汉工锦已依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3375。
11、融汉工锦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融汉工锦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福星新质生产力转型基金(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核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意备案内容为准)。
5、投资基金合伙人、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1)公司或其关联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作为基金LP,出资到本次新设立的基金,甲方认缴出资不超过基金规模的60%。
(2)融汉工锦作为基金管理人及GP,对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1%。
(3)剩余出资部分向社会出资人募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拟分3期出资。一期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二期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三期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一期首批实缴到账2,000万元,剩余认缴资金按单个项目投资需求分批实缴。
2、存续期
本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提前清算或者在退出期到期后延期2年。
3、基金管理费
存续期内,按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2%/年收取管理费(一年以365天计算)。
4、基金托管
基金委托具有相应托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募集监管账户和托管账户,由托管人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加强对基金资产、资金等的动态监管。
5、投资行业
(1)生物医疗,包括制药产业、医疗器械及医学生物工程材料产业、医疗诊断试剂产业等;
(2)人工智能行业,包括核心技术领域、智能终端领域、智慧教育领域和热门应用领域等;
(3)新能源行业,包括太阳能产业、风能产业、氢能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产业和核电产业等;
(4)新材料行业,包括电子与光学领域、能源领域、生物医学领域。汽车和航天航空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等;
(5)其他符合福星股份产业升级和转型需求的行业。
6、投资方式
资金按项目需求分批到位进行投资,原则上成熟一个退出一个,不做滚动投资。
7、投资决策委员会
暂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公司委派1名,融江工锦委派3名,其他社会出资方委派1名,所有投决会决议应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对特定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五、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是基于实现新质生产力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资源和投资经验,抓住市场机遇,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自身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在运作过程中,投资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2)投资不达预期或者基金亏损的风险;(3)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同时,公司将根据本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融汉工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