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5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1,9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回购最高价格为29.55元/股,最低价格为24.43元/股,回购均价26.8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491,991.5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支付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彤程转债”的转股期为2021年8月2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回购期间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48股,总股本由599,830,991股变动为599,832,439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3,001,917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后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