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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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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四期
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82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四期

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4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4年7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对公司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00.00股,回购价格为6.48元/股;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00.00股,回购价格为5.64元/股;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400.00股,回购价格为6.24元/股;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00.00股,回购价格为5.64元/股;合计回购数量为111,300.00股,回购金额为685,908.00元。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宜。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11,197,171元减少至1,411,085,87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各债权人并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约。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8月19日

每日8:30-12:00;13:3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郭粟

4、联系电话:0574-8807-2272

5、传真号码:0574-8807-2271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85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智能”)、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智能科技”)于近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十四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充换电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招标(单相费控电能表表箱(PC外壳)、三相费控电能表表箱(PC外壳))(二次招标)项目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预计合计中标总金额约为9999.00万元,现将预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1、国家电网项目预中标的主要内容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近日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十四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充换电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0711-24OTL04422010),三星智能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公示内容,三星智能为此项目充电设备的中标候选人,根据三星智能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预计中标金额约为3999.00万元。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407040167669975_2018060501171107

2、南方电网项目预中标的主要内容

中国南方电网于近日在其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公告了“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招标(单相费控电能表表箱(PC外壳)、三相费控电能表表箱(PC外壳))(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编号:CG0300022001706206),奥克斯智能科技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公示内容,奥克斯智能科技为此项目单相费控电能表表箱(PC外壳)、三相费控电能表表箱(PC外壳)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奥克斯智能科技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预计中标金额约为6000.00万元。

本次中标公示媒体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招标人是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其他详细内容请查看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s://www.bidding.csg.cn/zbhxrgs/1200362836.jhtml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中标金额约为9999.00万元,交货时间需根据实际合同要求确定。上述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期限需根据实际合同要求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84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

至2024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信函、邮件或传真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联系人:郭粟

电话:0574-88072272

传真:0574-88072271

邮箱:stock@mail.sanxing.com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8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华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杨华军先生因已担任超过三家境内A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杨华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杨华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杨华军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杨华军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目前,杨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期间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华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华军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冯绍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绍刚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绍刚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担任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冯绍刚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冯绍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冯绍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

附:冯绍刚先生简历

冯绍刚,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高级合伙人。2004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浙江富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监事会主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4月至2024年4月,任海天精工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8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

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约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2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46.35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2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9人,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6.35万股。

8、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48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000股,以7.24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6,000股。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同意确定以2022年11月22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64元/股。

10、2023年1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鉴于3名第四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合计19.4982万股,故本次实际向28名第四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280.501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11、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13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5,000股,以6.29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500股,以6.89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2,000股。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13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900股,以6.29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以6.89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2,000股。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48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400.00股,以5.64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0.00股,以6.24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400.00股,以5.64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00.00股。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

(二)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2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同意确定以2022年3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62.2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2年3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9人,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2.2万股。

8、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48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000股,以7.24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6,000股。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同意确定以2022年11月22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1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64元/股。

10、2023年1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鉴于2名第五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合计3万股,故本次实际向56名第五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18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11、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13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5,000股,以6.29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500股,以6.89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2,000股。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13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900股,以6.29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以6.89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2,000股。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48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400.00股,以5.64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0.00股,以6.24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400.00股,以5.64元/股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00.00股。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本公司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的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11,300.00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者合同到期后因个人原因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辞退、裁员等情况离职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10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调整后,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如下:

第四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0﹣V=7.80-0.32-0.35-0.65=6.48元/股

第四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0﹣V=6.64-0.35-0.65=5.64元/股

第五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0﹣V=7.56-0.32-0.35-0.65=6.24元/股

第五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0﹣V=6.64-0.35-0.65=5.64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685,908.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公司会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411,197,171股变更为1,411,085,871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表格数据是以目前股本分布情况列示,后续公司如有限售股解禁上市会影响股本结构,具体变动情况以后续公告为准。

五、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经审核相关文件后,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四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五期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安排。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减资手续及信息披露义务等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8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7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国英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

公司董事沈国英女士、郭粟女士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程志浩先生、葛瑜斌先生为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沈国英、郭粟、程志浩、葛瑜斌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8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