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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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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贞智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张贞智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蒋元海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天雄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作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贞智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7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提名韦泽林先生、韦植林先生、韦洪文先生、韦绮雯女士、李维先生、文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张贞智先生、蒋元海先生、刘天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贞智先生、蒋元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天雄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本次选举成功后,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韦泽林:男,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历任中山市小榄沙石土方工程公司、中山市三和沙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现兼任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山市三和沙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28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韦泽林为公司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于2019年12月7日获得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颁发的“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终身成就奖”。

截止目前,韦泽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睿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诺睿投资的股权比例为100%,诺睿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570,350股;通过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首汇投资的股权比例为33.33%,首汇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51,320股;通过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岚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凌岚科技的股权比例为33.34%,凌岚科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67,750股;通过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慧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德慧投资的股权比例为33.26%,德慧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13,780股,德慧投资通过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见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德慧投资持有方见咨询的出资比例为12.16%,方见咨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00,000股。韦泽林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诺睿投资担任执行董事及经理并实际控制诺睿投资;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凌岚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韦植林、韦佩雯、韦智文10人是一致行动人。10人之间的关系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三人系兄弟关系;韦泽林系韦绮雯、韦婷雯的父亲,韦绮雯与韦婷雯系姐妹关系,李维与韦绮雯系夫妻关系;韦润林系韦洪文、韦倩文的父亲,韦洪文与韦倩文系兄妹关系;韦植林系韦佩雯、韦智文的父亲,韦佩雯与韦智文系姐弟关系。其中韦泽林、韦绮雯、李维、韦洪文、韦植林系公司董事,李维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除建材集团外,诺睿投资、凌岚科技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7.44%、5.02%,其中诺睿投资为韦泽林持股100%的企业,凌岚科技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合计持股100%的企业。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韦泽林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韦泽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韦泽林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韦植林: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中山市小榄合成沙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三和沙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漳州新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肇庆利和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2015年7月28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韦植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中山市三和沙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沙石”)的股权比例为5.2%,三和沙石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建材集团的股权比例为100%,建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411,800股;通过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首汇投资的股权比例为33.33%,首汇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51,320股;通过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岚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凌岚科技的股权比例为33.33%,凌岚科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67,750股;通过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慧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德慧投资的股权比例为33.37%,德慧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13,780股,德慧投资通过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见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德慧投资持有方见咨询的出资比例为12.16%,方见咨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00,000股。韦植林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建材集团董事、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凌岚科技执行董事,为股东凌岚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韦植林、韦佩雯、韦智文10人是一致行动人。10人之间的关系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三人系兄弟关系;韦泽林系韦绮雯、韦婷雯的父亲,韦绮雯与韦婷雯系姐妹关系,李维与韦绮雯系夫妻关系;韦润林系韦洪文、韦倩文的父亲,韦洪文与韦倩文系兄妹关系;韦植林系韦佩雯、韦智文的父亲,韦佩雯与韦智文系姐弟关系。其中韦泽林、韦绮雯、李维、韦洪文、韦植林系公司董事,李维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除建材集团外,诺睿投资、凌岚科技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7.44%、5.02%,其中诺睿投资为韦泽林持股100%的企业,凌岚科技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合计持股100%的企业。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韦植林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韦植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韦植林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韦洪文: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苏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长沙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广东和骏基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山市小榄菊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裕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清雅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铁岭合丰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艺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润和建材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菊城海岸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协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2015年7月28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韦洪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山市三和沙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沙石”)、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三和沙石的股权比例为16.7%,三和沙石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建材集团的股权比例为100%,建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411,8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韦植林、韦佩雯、韦智文10人是一致行动人。10人之间的关系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三人系兄弟关系;韦泽林系韦绮雯、韦婷雯的父亲,韦绮雯与韦婷雯系姐妹关系,李维与韦绮雯系夫妻关系;韦润林系韦洪文、韦倩文的父亲,韦洪文与韦倩文系兄妹关系;韦植林系韦佩雯、韦智文的父亲,韦佩雯与韦智文系姐弟关系。其中韦泽林、韦绮雯、李维、韦洪文、韦植林系公司董事,李维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除建材集团外,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7.44%、5.02%,其中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为韦泽林持股100%的企业,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合计持股100%的企业。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韦洪文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韦洪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韦洪文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韦绮雯: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2001年入职公司,历任子公司南京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采购经理,现任公司采购中心总监。现同时兼任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裕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泗阳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监事、京山鑫和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京山怡和建材有限公司监事、团风俊和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艺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山市清雅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敦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裕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阳江母港风电运维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2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韦绮雯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山市三和沙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沙石”)、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韦绮雯女士直接持有三和沙石16.7%股权,三和沙石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建材集团100%股权,建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411,8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韦植林、韦佩雯、韦智文10人是一致行动人。10人之间的关系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三人系兄弟关系;韦泽林系韦绮雯、韦婷雯的父亲,韦绮雯与韦婷雯系姐妹关系,李维与韦绮雯系夫妻关系;韦润林系韦洪文、韦倩文的父亲,韦洪文与韦倩文系兄妹关系;韦植林系韦佩雯、韦智文的父亲,韦佩雯与韦智文系姐弟关系。其中韦泽林、韦绮雯、李维、韦洪文、韦植林系公司董事,李维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除建材集团外,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7.44%、5.02%,其中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为韦泽林持股100%的企业,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合计持股100%的企业。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韦绮雯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韦绮雯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韦绮雯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维: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助理、营销经理、广东和建建材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和建新建材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28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截止目前,李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见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方见咨询的出资比例为40.54%,方见咨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00,000股;通过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迦诺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迦诺咨询的出资比例为6.73%,迦诺咨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韦植林、韦佩雯、韦智文10人是一致行动人。10人之间的关系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三人系兄弟关系;韦泽林系韦绮雯、韦婷雯的父亲,韦绮雯与韦婷雯系姐妹关系,李维与韦绮雯系夫妻关系;韦润林系韦洪文、韦倩文的父亲,韦洪文与韦倩文系兄妹关系;韦植林系韦佩雯、韦智文的父亲,韦佩雯与韦智文系姐弟关系。其中韦泽林、韦绮雯、李维、韦洪文、韦植林系公司董事,李维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除建材集团外,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7.44%、5.02%,其中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为韦泽林持股100%的企业,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合计持股100%的企业。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李维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李维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文维: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软件工程专业。历任中山市国安火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助理、长沙三和管桩有限公司管桩生产基地负责人、湖南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江门中升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兼任中山基地第一负责人、中山市中升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三和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文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迦诺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迦诺咨询的出资比例为3.85%,迦诺咨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文维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文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文维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贞智:男,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数学系本科、工商管理硕士(MBA)、统计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4 年8月至1998年7月,在厦门大学教务处任科员;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在厦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名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办任董事长秘书;2002年12月至2007年7月,在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投资事业部任董事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4年8月,在光控新能源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在上海朴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现同时担任嘉兴睿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嘉兴朴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嘉兴诚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上海兆名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朴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朴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2月至今,任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荣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广州捷连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张贞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贞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4条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任一情形;(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3.5.5条规定的任一不良记录;(8)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经查询核实,张贞智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蒋元海: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建筑材料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建材局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工程师,2004年至今就职于嘉兴大学(原嘉兴学院),现任学院教师、教授级工程师。2024年4月至今,任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元海先生2003年12月由中国非金属矿集团授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4年11月经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高级及专业技术资格委员会评审,江苏省人事厅颁发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2019年9月获得了嘉兴学院“第5届陈省身教师成就奖”、2020年12月获得中国混凝土水泥制品协会“混凝土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21年获得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科技公益类二等奖”。

截止目前,蒋元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蒋元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4条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任一情形;(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3.5.5条规定的任一不良记录;(8)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经查询核实,蒋元海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天雄: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工业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学历。1996年7月-2001年6月任长沙电力学院财经系会计教研室副主任、讲师,2001年7月-2003年6月任长沙电力学院财经系会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2003年7月-2008年9月任长沙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会计系主任、副教授,2008年10月-2014年9月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年10月-2019年6月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9年7月-2022年6月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会计系支部书记、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2年7月-2024年5月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已退休。

刘天雄先生,2001年7月获得湖南省人事厅颁发的副教授资格证书。2008年度获评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师”,2011年度获评长沙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度获评长沙理工大学“优秀党支部书记”。

截止目前,刘天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天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4条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任一情形;(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3.5.5条规定的任一不良记录;(8)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经查询核实,刘天雄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7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潘英文、陆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成功后,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潘英文: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7年3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网络管理员、U9运维顾问、子公司苏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网络管理员、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信息管理部基础运维工程师。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潘英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英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潘英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潘英文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陆娜: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中山世阳快运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7年5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文控,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陆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陆娜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陆娜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下转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