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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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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等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业

2、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具有独立性。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4年 7月 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拥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同比上升,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印尼盾,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

2.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特别风险提示: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同比上升,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印尼盾,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实现风险对冲,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二)投资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2、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交易额度及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意时点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过程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部分授信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制度与人才建设: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实务操作管理、后续管理与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并由经验丰富、分工明确的专门人员进行。

3、交易管理: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风险预警管理:公司投融资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内控管理: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投资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于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保荐人提示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关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注意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保荐人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5、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2、3、4需逐项表决。

议案3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4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2名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24日- 2024年7月25日 9:30- 15:00。

3、登记地点: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永恒

联系电话:0760-28189998

传 真:0760-28203642

电子邮箱:shgz@sanhepile.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3037”,投票简称为“三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韦泽林先生、韦植林先生、韦洪文先生、李维先生、韦绮雯女士、文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审议通过《选举韦泽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选举韦植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选举韦洪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选举李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选举韦绮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选举文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张贞智先生、蒋元海先生、刘天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贞智先生、蒋元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天雄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审议通过《选举张贞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选举蒋元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选举刘天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49万元(包括内控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维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潘英文先生、陆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审议通过《选举潘英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选举陆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49万元(包括内控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蒋元海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蒋元海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天雄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作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刘天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