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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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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1版)

2024-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注2:因部分境内主体全年的海关数据无法获取,上表外销收入、海关数据对应的具体境内主体公司为聚石化学母公司、奥智股份、龙华化工、湖南聚石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四家境内公司未抵销前外销收入占所有境内主体未抵销前外销收入的比例达到了80%以上。

注3:公司出口数据中有部分收入不以美元进行结算,上表统一按照2023年度的平均汇率进行换算。

2023年,公司境内主体的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存在差异,主要系时间差异和汇率差异所致,具体为海关数据的结关日期和公司外销收入确认的报关日期存在一些差异,且因为公司出口数据中有部分收入不以美元进行结算,或海关提供的数据为折算后的人民币,因公司统一折算成美元进行对比,而公司折算成美元采用的汇率与海关的存在差异,综合导致了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2023年,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率为0.11%,差异较小,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2、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金额匹配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因公司外销收入包含境内主体和境外主体的外销收入,上表中的外销收入数据为境内主体的外销收入,且未考虑内部抵消。

2023年,公司测算出口免抵退税额与申报免抵退税额差异率为-1.33%,差异较小,主要系申报出口退税时点与收入确认时点之间存在汇率差异等原因导致。总体来看,公司免抵退税额与外销收入基本匹配。

(五)评估境外主体在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并视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公司境外主体主要包括位于尼日利亚的GOONITE(NG) HYGIENE PRODUCTS FZE、位于中国香港的聚石化学(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顾嘉国际有限公司和香港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越南的奥智高分子越南有限公司、位于安哥拉的聚石化学(安哥拉)有限公司和位于柬埔寨的聚石(柬埔寨)有限公司。目前聚石化学(安哥拉)有限公司和聚石(柬埔寨)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在2023年度,公司尼日利亚子公司GOONITE(NG)HYGIENE PRODUCTS FZE实现销售收入10,095.76万元(折合人民币),同比增长2.58%,占公司营业总收入2.74%;公司越南子公司奥智高分子越南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199.73万元(折合人民币),同比增长188.52%,占公司营业总收入1.68%。经公司评估,公司上述境外主体在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可能会遇到以下风险:

1、国际化经营风险。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国际关系深刻调整,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影响,大宗商品供需矛盾突出,经济复苏进程缓慢且脆弱,下行风险加大;全球通胀水平较高,加之俄乌冲突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不畅,对经营成本存在不利影响。部分国家财政困难,债务问题突出,项目融资难,对项目生效、项目回款产生阻碍,进而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公司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着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社会、财税及法律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将加大国际化专业人才配置和专业化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境外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所在国政策法律研究,强化境外合规管理,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持续完善风险防范责任体系。

2、生产安全风险。尼日利亚、柬埔寨及安哥拉均为发展中国家,且他们的政治与安全风险维持在较高水平,极大地增加了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的风险,也对公司在当地的项目履约和人员生命安全带来极大风险。公司建立应急预警体系,制定完善的应急撤离预案,同时加强属地化管理,不断完善项目安保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保障员工营地、施工现场安全。

公司境外主体中,已在当地投资建设工厂并投入运营的主要为GOONITE(NG)HYGIENE PRODUCTS FZE和奥智高分子越南有限公司,2023年度二者营业收入占集团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74%和1.68%,2023年末二者总资产占集团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99%和2.03%,占比均较小。若发生上述不利情况,对公司影响较小,经评估暂不进行风险提示。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检查境外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相关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出口报关单等资料,核实收入的发生情况;

(2)获取会计师的函证控制表,复核会计师对重要境外销售客户执行的函证程序,报告期内会计师对境外客户的发函比例为99.65%,回函比例为77.49%;

(3)对境外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向管理层了解不同主体境外收入及毛利率波动原因;了解和分析境外业务毛利率高于境内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4)查阅公司出口销售金额的海关数据和出口退税数据,测试并核查公司境外收入金额与上述外部数据的匹配性;

(5)向管理层了解境外主体在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已按照要求,分别披露了境内主体和境外主体的外销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2)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下滑幅度高于境内,主要是因市场环境影响导致的磷化工、改性塑料粒子境外收入下降造成的;

(3)境外业务毛利率高于境内业务主要系境内外销售业务结构不同、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细分类别在国内外销售的毛利率差异等原因造成的,具有合理性;

(4)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基本匹配;

(5)公司境外主体在经营中可能面临着国际化经营风险、生产安全风险,但境外主体无论从营收规模、总资产规模来看,对公司的影响均较小,因此公司未披露境外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检查境外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相关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出口报关单等资料,核实收入的发生情况;

(2)对重要的境外销售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发函比例为99.65%,回函比例为77.49%;

(3)对境外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向管理层了解不同主体境外收入及毛利率波动原因;了解和分析境外业务毛利率高于境内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4)查阅公司出口销售金额的海关数据和出口退税数据,测试并核查公司境外收入金额与上述外部数据的匹配性;

(5)向管理层了解境外主体在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核查结论

(1)公司已按照要求,分别披露了境内主体和境外主体的外销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2)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下滑幅度高于境内,主要是因市场环境影响导致的磷化工、改性塑料粒子境外收入下降造成的;

(3)境外业务毛利率高于境内业务主要系境内外销售业务结构不同、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细分类别在国内外销售的毛利率差异等原因造成的,具有合理性;

(4)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基本匹配;

(5)公司境外主体在经营中可能面临着国际化经营风险、生产安全风险,但境外主体无论从营收规模、总资产规模来看,对公司的影响均较小,因此公司未披露境外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

五、关于货币资金和应付票据。年报显示,货币资金期末受限金额4,958.69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639.63万元,同比下滑64%,期末应付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为2,933.00万元,同比增长1041%;信用证保证金1,082.35万元,同比下滑52%,期末应付票据中信用证为10,749.97万元,同比增长32%。

请公司:结合应付票据开立规模、保证金比率、开立银行等,说明公司上述受限货币资金是否与应付票据规模及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回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票据开立规模、保证金比率、开立银行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年度报告应付票据分类有误,以上披露已做纠正。

保证金账面金额比按保证金比例测算的保证金应有金额多235.11万元,其中234.01万元为公司已付款但是银行未退回保证金所致,1.10万元为保证金利息。

因此,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及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符合行业惯例。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取得应付票据台账,查阅公司应付票据明细账,检查应付票据按承兑人或金融机构的统计明细构成情况;

(2)取得征信报告,与账面应付票据核对;

(3)取得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承兑协议,检查开立银行、保证金比率等信息,测算保证金是否与应付票据相匹配;

(4)获取并复核会计师对期末货币资金和应付票据进行函证的控制表。

2、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及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符合行业惯例。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取得应付票据台账,查阅公司应付票据明细账,检查应付票据按承兑人或金融机构的统计明细构成情况;

(2)取得征信报告,与账面应付票据核对;

(3)取得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承兑协议,检查开立银行、保证金比率等信息,测算保证金是否与应付票据相匹配;

(4)对期末货币资金和应付票据进行函证。

2、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与应付票据规模及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符合行业惯例。

六、关于应收票据。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2.87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银行承兑汇票2.3亿元、商业承兑汇票0.58亿元。

请公司:列示前五大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方情况,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内容、关联关系、具体金额、账龄、资信情况等,是否存在款项回收及履约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充分反映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公司回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向客户收款时,仅接受信用等级较高的票据,以防止后续发生票据违约风险。公司期末应收票据承兑人均信誉较高且隶属于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与公司长期保持稳定合作往来,历史上未出现票据违约情况。

因此,公司考虑到承兑人资信的良好情况和历史承兑未有违约情况发生,已于2023年年末按公司会计政策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可以充分反映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与应收票据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了解应收票据历史承兑情况,评估坏账计提的合理性;

(3)取得公司报告期票据备查簿,检查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出票日期、收票日期、到期日期等信息,关注背书人是否属于与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

(4)检查应收票据明细账,抽查部分凭证了解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与关联方清单核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获取并复核会计师对期末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进行监盘的监盘表。

2、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上述关于应收票据的补充披露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一致,承兑方资信较好,款项回收及履约风险较低,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已充分反映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与应收票据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了解应收票据历史承兑情况,评估坏账计提的合理性;

(3)取得公司报告期票据备查簿,检查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出票日期、收票日期、到期日期等信息,关注背书人是否属于与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

(4)检查应收票据明细账,抽查部分凭证了解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与关联方清单核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对期末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执行票据监盘程序。

2、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上述关于应收票据的补充披露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一致,承兑方资信较好,款项回收及履约风险较低,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已充分反映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七、关于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显示:(1)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1.04亿元,其中账龄1年以上的占比34%;(2)公司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0.58亿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

请公司:(1)说明前五大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安排、期后结转情况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部分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别列式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对应项目、预付时间,并说明预付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回复】

(一)说明前五大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安排、期后结转情况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部分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大预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预付账款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部分原材料采购通过预付的形式,一方面主要系行业内普遍的要求,例如黄磷、聚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大宗材料,行业内普遍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签订购销协议预付货款获取了部分采购价格上的优惠,如向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旭东”)采购的黄磷价格较市场价格要低。另外对于铜线供应商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方要求公司预付部分货款后方可提货。主要系公司向江西铜业采购采用点价交易的方式,点价是现货购销时的一种定价模式,常用在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当中,此种模式下采购方一般需要预付履约保证金才能提货,提货后保证金可冲抵货款。综上所述,公司的预付账款符合行业惯例。

3、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的主要为对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款,主要原因为:

(1)因黄磷行业的特殊性,向供应商采购黄磷以预付款方式为主,公司同样采用行业惯例,以预付款的方式向云南旭东进行采购,同时公司为了防止黄磷供应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和供应量不足的风险,而与云南旭东签订购销协议,预付货款锁定优惠价格,以此来规避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因此预付账款金额较大,公司按月采购并抵扣,抵扣期会比较长。

(2)2023年由于云南旭东1号黄磷电炉进行技改维修,仅有2号黄磷电炉在进行生产,总体产能下滑,黄磷供应能力严重不足,导致预付账款一直未能全部抵扣结转。另外,云南旭东受生产经营不利、产能下滑等影响,资金压力较大,也无法及时以现金偿付冲抵预付款。

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已于2024年3月与云南旭东签订黄磷交付承诺书,要求云南旭东按计划交付黄磷,并继续执行优惠条款,同时由云南旭东法定代表人李进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4年5月末,云南旭东预付款期后共结转1,093.98万元,其中800.00万元通过退回货款结转,结转后预付款余额为2,391.31万元,公司对云南旭东的预付款余额进一步降低。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主要系云南旭东产能下滑无法及时供应黄磷、生产经营不利导致资金紧张无法及时进行现金偿付,导致公司预付账款结转较慢,进而预付账龄超过了一年,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分别列式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对应项目、预付时间,并说明预付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单位:万元

以上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明细中,单笔预付余额大于300万元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会计师的函证控制表,复核会计师对预付账款执行的函证程序,确定预付账款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对公司支付凭证、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进行检查;

(3)向管理层了解前五大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安排、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了解账龄超过一年的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前五大预付账款期后明细账,检查期后结转情况;

(5)向管理层了解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对应项目等,分析预付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已经列示了前五大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安排、期后结转情况,前五大预付账款对象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预付账款符合行业惯例,部分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主要系云南旭东产能下滑无法及时供应黄磷、生产经营不利导致资金紧张无法及时进行现金偿付,导致公司预付账款结转较慢,进而预付账龄超过了一年,原因具有合理性。

(2)公司已经列式了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应项目、预付时间等,公司预付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预付账款进行函证,确定预付账款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对公司支付凭证、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进行检查;

(3)向管理层了解前五大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安排、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了解账龄超过一年的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前五大预付账款期后明细账,检查期后结转情况;

(5)向管理层了解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对应项目等,分析预付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已经列示了前五大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安排、期后结转情况,前五大预付账款对象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预付账款符合行业惯例,部分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主要系云南旭东产能下滑无法及时供应黄磷、生产经营不利导致资金紧张无法及时进行现金偿付,导致公司预付账款结转较慢,进而预付账龄超过了一年,原因具有合理性。

(2)公司已经列式了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应项目、预付时间等,公司预付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八、针对境外收入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

1、针对未回函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如下:

(1)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报关单、海运提单等;

(2)检查对应客户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3)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检查出库单、报关单等收入确认支持性凭据,检查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否真实、准确。

2、针对回函差异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如下:

(1)向公司财务人员询问了解回函不符的原因,并获取差异调节表。回函不符主要原因是时间性差异,客户以收到货物的时间确认采购,公司根据相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2)核查期后回款情况,若期后未收到回款,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报关单、海运提单等,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3、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境外营业收入的确认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