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3174)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2024年7月10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5日起,银华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0581,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官方活动公告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参加费率优惠的代销机构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24年7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费率折扣以代销机构具体安排为准,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