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版)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7月8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柳耀权因公无法出席,委托监事栾韬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合中核汇能青海海南州8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是促进核能前期开发业务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门核电3、4号机组初步设计概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核电浙江舟山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8.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和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43,192,488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664,985,460股(含本数)。其中,中核集团拟认购金额为20亿元,认购数量为234,741,784股;社保基金会拟认购金额为120亿元,认购数量为1,408,450,704股。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上述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4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中核集团、社保基金会,本次发行完成前,中核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社保基金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保基金会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核集团、社保基金会为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部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2.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问询等;
3.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授权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6.授权办理与本次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7.授权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签署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9.授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授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1.授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12.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社保基金会发行股票并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综合实力及竞争力,公司与其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用作其他用途,并由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霞浦核电项目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7月8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4人),董事邹正宇、张国华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詹应武出席并投票表决,董事虞国平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毛延翩出席并投票表决,独立董事秦玉秀因公无法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马恒儒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合中核汇能青海海南州8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议案》
会议同意天合中核汇能青海海南州8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并授权总经理部具体组织实施下阶段工作。该项目由公司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共和汇曜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总投资约342,740.78万元,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0MW(交流侧),规划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800MW,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为155,116.01万kWh。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门核电3、4号机组初步设计概算的议案》
经公司及第三方对浙江三门核电3、4号机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查,审定概算建成价424.99亿元,项目总投资461.7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核电浙江舟山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逐项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8.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和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43,192,488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664,985,460股(含本数)。其中,中核集团拟认购金额为20亿元,认购数量为234,741,784股;社保基金会拟认购金额为120亿元,认购数量为1,408,450,704股。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上述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4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部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2.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问询等;
3.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授权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6.授权办理与本次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7.授权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签署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9.授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授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1.授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12.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用作其他用途,并由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霞浦核电项目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铁忠、武汉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核电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核电控股在运机组25台,装机容量2375.00万千瓦;控股在建及核准待建机组15台,装机容量1756.50万千瓦,核电装机容量合计4131.50万千瓦。公司新能源控股在运装机容量2,237.04万千瓦,包括风电755.92万千瓦、光伏1,481.12万千瓦,另控股独立储能电站112.90万千瓦;控股在建装机容量1471.92万千瓦,包括风电325.02万千瓦,光伏1146.90万千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上半年累计商运发电量为105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3%;上网电量为99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8%。
详情如下:
1.核电部分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核电机组发电量891.5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4%;上网电量累计为834.2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5%;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约为3754小时。其中:
秦山核电发电量同比下降3.8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机组大修安排较上年同期增多,发电量有所下降。
江苏核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0.2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机组检修、线路检修天数较上年同期减少,发电量有所增加。
三门核电发电量同比下降6.0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机组大修安排较上年同期增多,发电量有所下降。
海南核电发电量同比增长0.1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机组大修安排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发电量有所增长。
福清核电发电量同比下降7.62%,主要原因为:4号机组小修,发电量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2.新能源部分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新能源机组发电量累计为161.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87%,新能源上网电量158.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87%。主要原因为:新能源在运装机规模增加。
其中:光伏发电量85.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07%,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约为613小时;风力发电量76.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50%,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约为1064小时。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表1:公司2024年上半年总发电量
■
附表2:公司所属核电站发电量
■
附表3:公司所属光伏电站发电量
■
附表4: 公司所属风电站发电量
■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公司董事变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拟调整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席:卢铁忠
委员:邹正宇、录大恩(独立董事)、武汉璟、虞国平、吴怡宁、毛延翩
2.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主席:邹正宇
委员:马恒儒(独立董事)、武汉璟、虞国平、毛延翩
其他专门委员会人选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核电)拟设立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核能开发公司)。
● 公司拟出资50,000万元,持有核能开发公司100%股权。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设立核能开发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核能开发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开发、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出资5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核能开发公司,履行核能新项目开发职责,旨在推进实现核能前期开发业务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核能开发公司。公司本次设立核能开发公司事宜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设立核能开发公司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核能开发公司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
4、经营范围(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
■
6、法人治理结构
核能开发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设董事1名,由中国核电推荐;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核电厂址是战略稀缺性资源,与公司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公司设立核能开发公司,旨在由其履行核能新项目开发职责,推进实现核能前期开发业务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管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核能开发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公司本次设立核能开发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且核能开发公司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风险、舆情风险及经营风险。对此,公司将在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和行业发展动态,组建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团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资源支持核能开发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求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