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
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起对旗下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自2024年7月15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简称: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A,基金代码:519225)或C类基金份额(简称: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C,基金代码:021841)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在2024年7月15日前(含2024年7月15日)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将自动划归为A类基金份额,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或转换无任何改变,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任何影响。
2、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如下所示:
(1)管理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2)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3)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4)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照相关协议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相关业务安排
自2024年7月15日起,投资人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见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我公司就《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我公司根据基金实际运作、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C类基金份额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其余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均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五、重要提示
1、自2024年7月15日起,本基金并存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在官网披露,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
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共同受《基金合同》的约束,同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利,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未做特别说明的,均适用于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5、在分红方式上,投资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除息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1.《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2.《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1.《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
2.《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湘财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4年7月16日起参加湘财证券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4年7月16日起,投资者可在湘财证券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湘财证券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4年7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湘财证券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湘财证券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湘财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湘财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湘财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湘财证券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湘财证券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湘财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湘财证券的有关公告。
6、海富通鼎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裕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裕通30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安排请见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
7、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xc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