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4-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凤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凤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凤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王凤茹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凤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9%的股份,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程玉姣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程玉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程玉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程玉姣女士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备案无异议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628826

电子邮箱:bod@gassenso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程玉姣简历

程玉姣,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4月至2023年8月历任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23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玉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程玉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子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子晗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陈子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628826

电子邮箱:bod@gassenso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陈子晗简历

陈子晗,男,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获得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曾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11月进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子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