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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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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6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董事李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为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项目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蕙、商家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亚泰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