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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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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5版)

2024-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环氧丙烷的市场分析如下:

1)市场供需情况

环氧丙烷,又名氧化丙烯,是非常重要的有机化合物原料,是仅次于聚丙烯和丙烯腈的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下游需求集中在聚氨酯及化工板块,主要消费集中在聚醚、丙二醇和醇醚,此外还有碳酸二甲酯(DMC)、异丙醇胺、纤维素、非离子多元醇表面活性剂等,终端则延伸到汽车、家具、家电、高铁、建筑保温以及日化等贴合民生类项目中。

2023年环氧丙烷下游消费占比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环氧丙烷下游行业较多,但从行业下游消费结构来看,聚醚多元醇长期为环氧丙烷的单一最大应用领域。聚醚多元醇作为化工原料,最主要用途为用来生产聚氨酯(PU)泡沫塑料。其中,软质聚氨酯泡沫材料具有显著的缓冲功能,且通常具有密度低、透气、吸音、保温、回弹性好等特点,广泛用于软体家居、鞋服生产、汽车零配件、防水涂料、塑胶跑道等;硬质聚氨酯泡沫材料具有绝热效果好、重量轻、比强度大、施工方便等优良特性,同时还具有隔音、防震、电绝缘、耐热、耐寒、耐溶剂等特点,广泛用于冷冻冷藏设备的箱体绝热、工业储罐及管道保温材料等。因此,结合上述产业链递进关系,居民消费景气度,尤其是在家居、鞋服、家电领域的整体消费水平将成为推动环氧丙烷市场容量增长的本质动因。

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17年以来,国内环氧丙烷消费量持续增长,由251万吨达到2023年的449万吨,复合增长率达到10%,具体如下:

2017-2023年度国内环氧丙烷表观消费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WIND,百川盈孚

供给方面,环氧丙烷生产工艺主要分为氯醇法(CHPO)、共氧化法(PO/SM或PO/TBA-MTBE)和直接氧化法(HPPO),各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比如下:

其中,氯醇法因其工艺技术相对成熟,生产过程相对安全,所需投资较小等有点,历史上长期为国内环氧丙烷产能的主要工艺。但氯醇法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氯化物的废水和废渣,极难处理,环境污染严重。同时,氯醇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氯酸对生产设备具有较大的腐蚀性。传统的氯醇法生产工艺环保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不再适应环氧丙烷行业发展的趋势。早在2011年,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已经将氯醇法生产环氧丙烷列入限制类,现有装置也正逐步退出。

随着直接氧化法、共氧化法等工艺的日趋成熟,近年来我国环氧丙烷产能和产量均处于快速扩张局面。根据百川盈孚、中国化工报等机构和媒体统计,至2023年末,国内环氧丙烷产能已达622万吨/年,其中约1/4为氯醇法;2023年产量约为415万吨,行业整体开工率约67%。

2017-2023年度国内环氧丙烷产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WIND,百川盈孚

进出口方面,因传统氯醇法工艺背后的环保和能耗问题,我国自2007年12月以来均禁止环氧丙烷的出口,直至2015年底政策才有所松动,自2015年11月10日起,国家允许直接氧化法(HPPO工艺)生产的环氧丙烷出口。但由于国内环氧丙烷长期存在供给缺口,故环氧丙烷产品出海节奏较慢,具体如下:

2017-2023年度国内环氧丙烷进出口情况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2)行业未来走势分析

近年来,随着直接氧化法技术的日臻成熟以及国家多项政策文件的明确支出,面对着国内环氧丙烷的产能缺口,国内多家化工企业积极筹备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建设,2024-2025年国内将迎来HPPO环氧丙烷装置的密集投产,据不完全统计,除公司30万吨/年装置外,中化国际、烟台万华、中化学天辰、民祥化工等逾百万吨产能将于2024年建成,而根据中国化工报,截至2025年,我国预计将新增约380万吨的环氧丙烷清洁工艺产能。

需求端,如前文所述,目前环氧丙烷终端需求以软体家居用品、鞋服为主,该等作为国民传统的日常消费领域,预计将跟随国民经济总体水平而平稳增长,难以迎来爆发式需求。而在其他应用领域,环氧丙烷为锂电池电解液中碳酸酯溶剂的重要原材料,在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方兴未艾、海外出口蓬勃发展的市场背景下,环氧丙烷产业有望迎来又一需求增长点。

同时,在出口放开的政策环境下,面对国内产能的日趋饱和,包括公司在内的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生产企业可拥有产品出口的选择,提高产能消纳。

整体而言,基于当前行业能新建装置的建设进度信息和产品的需求分布,预计国内环氧产能的跳跃式扩张和下游需求的平稳增长将呈现一定程度的供需矛盾,环氧丙烷市场将逐步向宽松方向过渡,产品利润水平将有所缩窄。但同时考虑到随着国家“双碳”政策背景下环境保护和能耗管理的日益严格,行业内现有约160万吨/年氯醇法环氧丙烷产能因自身高污染、高能耗属性将面临加快淘汰局面,为新增的清洁产能让渡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是公司提升丙烯产品附加值、打造新能源产业链的关键布局,具有经济性,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4、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为公司上市后新建的主要投资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21.60亿元,以环氧丙烷和二氧化碳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电池级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等碳酸酯电解液溶剂,并副产丙二醇、食品级二氧化碳等。

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投资14.33亿元,目前处于投产准备,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建成投产。

通过该项目建设,公司可在现有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领域的市场份额,实现环氧丙烷的高价值综合利用,及二氧化碳减排与资源化绿色利用,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拉伸增强产业链条,优化高端化工产品结构,培育壮大新动能,实现生产效益与绿色低碳同步发展。

关于锂电池电解液溶剂的市场分析如下:

1)市场供需情况

锂电池主要由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组成,其中电解液在锂电池正、负极之间起到传导锂离子的作用,是锂离子电池的“血液”,对锂电池的能量密度、比容量、工作温度范围、循环寿命和安全性能等起到重要作用。

电解液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主要由溶剂、溶质和添加剂三部分构成,其中,按质量算,溶剂占电解液80%-85%,是电解液的主体部分,电解液的性能与溶剂的性能密切相关。电解液溶剂采用混合溶剂体系,其中主要成为为碳酸酯类溶剂,包括碳酸乙烯酯(EC)、碳酸二乙酯(DEC)、碳酸二甲酯(DMC)、碳酸甲乙酯(EMC)、碳酸丙烯酯(PC)等。

锂电池电解液溶剂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并进一步应用于锂离子电池中。锂离子电池按照终端应用场景划分,动力电池、消费电池和储能电池等三大类。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高速发展,近年来锂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迅速攀升。根据研究机构EVTank统计显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31.2万吨,同比增长25.8%,其中中国电解液出货量为113.8万吨,同比增长27.7%,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86.7%。

2019-2023年度锂电池电解液出货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EVTank

如上图显示,2019-2023年,全球及国内锂电池电解液市场需求迎来爆发式增长,而按照80%-85%的质量占比统计,2023年全球电解液溶剂需求量超过100万吨,而国内则在90万吨左右。

供给方面,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溶剂产能相对集中,截至2023年底,国内主要供应商海科新源(301292.SZ)已建成约54万吨/年溶剂产能,石大胜华(603026.SH)已建成电池级碳酸酯产能约25万吨/年,二者长期占据国内电解液溶剂市场主要份额。此外,华鲁恒升(600426.SH)于2023年底建成65万吨/年电解液溶剂产能,一举成为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龙头厂商。

在建产能中,根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2023年底,除公司25万吨/年电解液溶剂产能外,国内在建产能主要包括:

上述产能的建成,意味着未来1-2年,国内电解液溶剂产能将跨入300万吨/年,实现翻倍式增长,远超当前的市场需求,导致短期内供给溢出。

2)行业未来走势分析

如上文所述,未来1-2年内,国内电解液溶剂产能将实现翻倍式增长,生产厂商将面临巨大的行业竞争压力。但与此同时,预计需求端亦将持续性快速增长态势。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市场方兴未艾,渗透率不断提升,成为拉动全球电解液及其溶剂出货量的主导推力;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市场对能源需求的水涨船高以及商业运营模式的日趋完善,未来储能行业有望迎来更加蓬勃增长的前景,成为锂电池需求的另一增长点。

随着新能源在全球范围内取代旧能源的进程进一步加速,预计全球范围内电解液的需求将持续上升。根据EVTank《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的预测,预计2025年以及203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需求量将达到216.3万吨以及548.5万吨,其中85%以上的需求量将由国内企业来满足。《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更新预计2025年全球电解液需求量将达到215.4万吨,2030年电解液需求量或将超过559.6万吨。

作为锂电池的重要原材料,溶剂质量一般在电解液总质量中占比80%-85%,因此,2025年电解液溶剂需求量预计将达到218.08万吨-231.71万吨,2030年电解液溶剂需求量预计将达到640万吨-680万吨。

根据上述分析,电解液溶剂市场虽然呈现出阶段性供需失衡状态,但随着全球新能源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化,行业需求将持续维持快速增长,为厂商创造了良好的盈利空间。

综上所述,凭借“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公司可利用自身产业优势快速切入锂电新能源行业,在蓬勃迸发的电解液溶剂领域抢占市场份额,谋求增量空间,打造公司盈利增长新极点。因此,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在建项目的主要用途、具体时间规划、设计产能或预期效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规划,说明在业绩持续下滑的情况下大额投建项目的合理性,相关投资决策是否合理、审慎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包括:

上述项目的建设与实施,符合公司自身产业链布局特点,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水平,具备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请见本题目回复“(二)结合分产品的…”。

(四)补充披露近三年预付设备款及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所涉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及往来款余额、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间情况,相关款项是否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公司近三年来投资建设了“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于2023年1月正式建成投产)、“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2023年11月丙烷脱氢项目建成投产)、“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等项目,新增了丙烯、碳酸二甲酯等产品产能,产品进一步丰富,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和完善。

以下表格列示了公司近三年预付设备款及在建工程的主要供应商情况、相关交易、付款情况,以及合同签订等情况。

1、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同上述供应商的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2、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同上述供应商的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3、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同上述供应商的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五)补充披露公司在前述项目建设中,资金来源、未来资金需求、未来筹措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带来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在建项目的未来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针对公司主要项目建设中所需约31.85亿元的资金,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筹措。因此,公司在建项目虽然存在资金需求,但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可以满足一定的需求,另外公司同时拥有上市公司融资渠道、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融资等多种筹资渠道,预计可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规模128.9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3.03%。按照未来12.65亿元的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进行测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小幅上升至39.0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

(六)补充披露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对应的用途、期限、利率区间、归还时间,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状况、市场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1、补充披露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对应的用途、期限、利率区间、归还时间

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金额为214,239.19万元,分别用于建设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其中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新增长期借款172,988.00万元、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新增长期借款41,251.1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结合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状况、市场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1)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公司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按照现行运营状况和经营策略下维持日常经营。

公司日常销售活动执行预收款的销售政策,且库存产品周转较快,经营活动流量充裕。计算,由于公司目前现金周转期为-33.56,不适用于最低货币现金保有量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注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3:存货周转期=360*存货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注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注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2)经营现金流状况和市场情况

单位:万元

经营现金流方面,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61,386.23万元和46,947.87万元,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能够为公司带来持续的日常经营资金流入。

市场方面,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随着公司产业链条的完善,多元化的产品结构让公司更具市场竞争力,公司相关产品在生产、技术、资金及环保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壁垒,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经营现金流稳定。

综上,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状况、经营现金流状况良好,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完善的产业链条有利于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目前公司不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二、会计师意见

(一)问题二(1)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三年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类型、用途、区位、取得时间、产能及实际利用情况等,结合经营模式说明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效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1、核查程序

针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及计量准确性,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及评价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对固定资产相关内控进行测试,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2)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执行了全面的监盘程序,了解相关资产生产使用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

(3)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重新计算,复核固定资产折旧的准确性,同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其折旧费用的合理性;

(4)了解公司的产品市场占用情况,了解产品技术更新带来的资产闲置情况,分析管理层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的合理性;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台账及相关的合同,检查账面付款记录,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查找有无差异;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是一致的,公司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问题二之(4)补充披露近三年预付设备款及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所涉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及往来款余额、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间情况,相关款项是否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1、核查程序

针对在建工程的确认及计量准确性,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实地查看在建工程进展情况,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观察已转固资产是否已投入使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2)比较在建工程预算和实际支出,账面记录是否与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相符;

(3)取得各生产装置、在建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预算、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情况差异,检查相关项目立项申请等手续是否齐全;

(4)取得近三年公司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土建、安装台账以及付款记录、发票台账等,与相关部门登记的合同台账进行核对,并与账面新增的土建、安装工程进行核对,对主要在建工程合同、工程付款进度等进行检查;

(6)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计价是否正确,对于设备支出,获取重要工程设备合同、大额付款单据、发票等,与合同台账进行核对,确认本年新增的在建工程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7)获取预付款项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相符,结合应付账款审计,核查有无重复付款或重复挂账的情况;

(8)对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其波动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9)对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严格控制函证过程;检查回函情况,对未回函的重要预付款项实施替代程序;

(10)检查与预付款项有关的会计记录,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检查预付款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作出恰当列报;

(11)检查资产负债表期后的预付款项发生额、结合在建工程明细账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结转预付款项,检查资产负债表日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2)针对大额预付款项,检查合同的付款条款、实际付款比例,确认是否按照正常进度进行付款,截至期末相关设备或物资是否未到货,并对期后到货情况进行检查;

(13)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往来明细账,核实是否存在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转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情形。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针对上述近三年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是一致的,业务往来均基于真实的商业背景,相关款项支付符合合同规定,公司与该等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款项支付后又由供应商转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近三年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明细表,了解主要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入情况;

2、现场察看了公司主要在建工程的建设状况,了解投产计划;

3、访谈公司管理人员,获知公司近三年大额资本性投入涉及的项目、投资目的以及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关系;

4、查阅公司近三年大额投资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行业报告,分析行业当前供求关系和未来走势;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台账及相关的合同,检查账面付款记录,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

6、取得近三年公司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往来明细账,核实是否存在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转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情形;

8、取得公司本报告期新增长期银行借款的借款合同等。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近三年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对应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正常,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且在当前市场景气度受挫环境下,仍可持续创造收益;

2、公司上市以来大额投资项目契合公司自身产业链规划,具有商业前景,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3、公司近三年同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基于真实的商业背景,相关款项支付符合合同规定,公司与该等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款项支付后又由供应商转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形;

4、公司货币资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为充裕,日常资金周转情况良好,融资渠道多样,可以满足公司自身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问题三: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4.46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库存商品1.43亿元,同比增长48%,原材料1.32亿元,同比增长7%,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9万元、912万元。具体来看,报告期内,除双酚A和聚碳酸酯产品库存量同比分别增长63%、3%外,其他主要产品苯酚、丙酮、异丙醇库存量分别下滑29%、35%、22%,下滑幅度较大,同时,苯酚、双酚A碳酸二甲酯全年均价分别下降23%、32%、20%;原材料纯苯、丙烯报告期均价分别下降10%、10%。2024年一季末,存货账面价值5.40亿元,继续增长,同比增长47%。

请公司:(1)按照主要产品及对应原材料补充披露存货构成明细、库龄、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结合产销模式、备货周期说明在报告期收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报告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相关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说明

(一)按照主要产品及对应原材料补充披露存货构成明细、库龄、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结合产销模式、备货周期说明在报告期收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存货明细情况

截至2023年末,随着6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的投产,公司已建成了“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一体化产业链,各环节产品在满足下游装置原料需求的基础上,富余产能对外出售,既保障了生产各环节原材料的稳定供给,同时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灵活调整各环节装置负荷和自用/外售比例,从而增强了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上述产业链设计下,公司主要产品分别为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DMC等,对应主要自制半成品为异丙苯、苯酚(PH)等,原材料则以丙烷、丙烯、纯苯为主,具体如下:

(1)库存商品

单位:万元

(2)自制半成品

单位:万元

(3)原材料

单位:万元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

2023年,公司纯苯前五大供应商为:

单位:万元

2023年,公司丙烯前五大供应商为:

单位:万元

2023年,公司丙烷前五大供应商为:

单位:万元

3、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存货变动情况

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库存商品的变动为公司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变动的主要原因,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作为大型化工企业,采用以产定销的经营模式。公司产品为自主生产,主要采取“连续生产、根据市场适时调整”的生产模式,根据市场产品价格、客户需求、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产品自投料到产成品出库多在72小时完成,且销售渠道畅通,库存商品周转较快。

2023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2023年烷脱氢装置、DMC装置投产,期末库存新增产成品丙烯4,616.26万元、工业级碳酸二甲酯604.91万元。

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2023年末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

1)苯酚、丙酮较2023年金额增加5,574.17万元,主要原因系酚酮一期装置4-5月份有大修计划,为稳定客户关系与本公司下游装置生产需要备货。

2)2024年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试运行,期末库存新增产成品环氧丙烷1,074.01万元、双氧水311.88万元。

(2)同行业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变动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受项目投产节奏、装置检修安排、各自差异化产品对应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各化工企业存货变动余额存在不同的变动趋势,属合理情形。其中,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检修备货及新项目投产影响。

4、公司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方式

(1)分摊比例

报告期内各产品按车间归集生产成本,按照各车间本月产品的产量和销售单价,按照售价法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成本分摊,各月因受产品售价和产量变动影响,因此各产品成本的具体分摊比例不一致。

(2)产品成本分摊的具体方法

公司产品成本核算科目设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项目。其中,直接材料指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员工薪酬;制造费用指公司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等。

公司具体的成本分摊方法如下:

1)原材料的领用与费用的归集

①直接材料

公司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月原材料库存成本和发出成本。公司产品领用的直接材料按照标准成本核算,标准成本为上月末的原材料库存成本与本期增加原材料购进成本的加权平均成本。

②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包括工人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按生产车间归集,每月月末,公司按照各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计提的工资计入各车间直接人工成本进行分摊。

③制造费用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费、水电费、修理费等,按生产车间归集,每月月末,按照各固定资产所属的生产车间进行折旧分摊,水电费按照各车间所耗用的实际水电耗用量进行分摊,修理费按照各车间实际提报的修理项目进行分摊。对于无法直接归属到各生产车间的辅助车间的折旧费、水电费与修理费等的分摊,按照各辅助车间所服务的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2)产品成本的分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性,按照各车间生产实际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按照售价法在本车间所产产品之间分配成本。

(3)产成品入库

液态产成品入库流程:苯酚、丙酮等成品为液态,通过管道运输至各生产部下设的供销车间管理的罐区中储存。每日0点,生产车间操作人员从流量计、储罐液位计上读取成品数据,填写《罐区库存表》并签字后,报送供销车间会计,在U8系统中生成《成品入库单》。

固态成品入库流程:双酚A、聚碳酸酯成品为固态,由车间包装后通过叉车运送至供销车间仓库。每日,车间操作员统计当日固态产成品入库数量,编制车间生产报表,由供销车间保管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在U8系统中生成《成品入库单》。

于每月末,公司根据各产品分摊到的生产成本,自“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核算。

(4)销售发货

销售出库时:运输车辆上地磅称重,记录车辆皮重,待进入装卸区完成装车作业后,再上地磅称重,记录车辆毛重,根据收集到的毛重和皮重信息,结算实际装货数量。待结算成功后,司机自助打印过磅单,签字后交由供销车间人员。供销车间人员根据实际出库数在系统中生成打印销售出库单。

(5)营业成本结转方式

“营业成本”用于核算已销产品的生产成本。月末财务按产品销售数量、加权平均成本结转产品销售成本,自库存商品转入营业成本,并编制产品成本计算表。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计量和成本结转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报告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相关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2023年公司多个主产品均出现毛利率下滑情形,其中丙烯产品出现负毛利状况,存在存货跌价迹象。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毛利率下降的背景下,公司对多个主产品均进行了存货跌价测试,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其方法和过程如下:

1、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具体标准

计提存货跌价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规则如下:

a.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b.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中,估计售价以2024年1月份截止至库存数量销售完毕日平均售价,若截止至测算日该库存存货数量未销售完毕,以2024年1月1日至测算日平均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则采用公司销售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测算。

c.对于存货中的备品备件公司结合期末存货盘点信息综合分析评判,对呆滞、老化、因装置升级预计无法继续使用备品备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足额的跌价准备。

经测算,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库存商品跌价测试

经测算,公司发生存货减值的库存商品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不含双酚A粉尘粉料,粉尘粉料经测算未发生减值

注2:丙烯作为丙烷脱氢生产流程的产成品,同时也是下游生产异丙苯进而生产苯酚丙酮的原材料,企业丙烷脱氢产出的丙烯一部分销售,另一部分用于生产苯酚丙酮自用。根据苯酚丙酮的存货跌价测算结果,产成品苯酚丙酮并未出现减值,因此自用部分丙烯无需计提减值;丙烯跌价准备仅针对销售部分计提跌价,自用与销售分摊比例标准选取企业2023年12月份产出的丙烯用于销售和自用的比例

(2)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跌价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2006)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综上,我们根据产成品跌价测算结果测算了原材料跌价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3)自制半成品粗甲醇及原材料甲醇跌价测试

单位:万元

2、同行业对比

经与同行业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比较,公司2023年存货减值比为3.92%,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0.81%,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谨慎。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会计师意见

(一)问题三之(1)按照主要产品及对应原材料补充披露存货构成明细、库龄、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结合产销模式、备货周期说明在报告期收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核查程序

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公司与存货出入库管理、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存货发出计价、成本归集、结转,对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关键控制点包括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执行控制测试;

(2)对原材料及主要产品发出计价进行测试,核查原材料及主要产品发出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3)对报告期内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并取得回函确认,对未取得回函的供应商函证全部执行替代程序,获取合同、货物签收单、付款银行回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4)取得公司关联方清单和关联交易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进行关联方核查;取得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下转107版)

(上接1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