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4-030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4年7月5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一致推选张金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一致同意张金涛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尼拉女士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拟设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张金涛、尼拉、邓昭平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邓昭平为独立董事),并由张金涛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牟文、杨勇、严洪三名董事组成(三名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并由牟文董事(会计专业背景)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蓓、张金涛、邓昭平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王蓓、邓昭平为独立董事),并由王蓓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严洪、王蓓、牟文三名董事组成(三名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并由严洪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尼拉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
1、布琼次仁先生、单志健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2、单志健先生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3、王迎春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王迎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宁秀英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非经理层班子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和年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签订2024-2026年度岗位聘任协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绩效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每期,保费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每期,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保险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9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通知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简历
张金涛,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宝钢化工公司化二厂技术员、技术组长,宝钢化工公司化二厂副厂长,宝钢股份化工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办副主任,宝钢化工办公室(企业文化部)副主任、党办副主任,办公室(企业文化部)主任、党办主任,宝钢化工公司梅山分公司副经理,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化二厂厂长,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经理助理(见习)、生产技术室主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室主任、副经理,宝钢化工设备管理部部长,宝钢化工总经理助理兼设备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宝武炭材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11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12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份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金涛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党委副书记,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3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金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长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尼拉,女,1974年11月出生,藏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011年)。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西藏山南罗布莎铬铁矿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西藏矿业日喀则分公司技术员,西藏矿业生产技术开发部技术员、副经理、经理,西藏矿业党委委员兼总经理助理、机关党支部书记,西藏山发工贸有限公司监事,西藏矿业阿里分公司负责人。目前任西藏矿业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勘探分公司负责人、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外聘专家。
截至公告日,尼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25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25,600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尼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副董事长、总经理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布琼次仁,男,1966年6月出生,藏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员,经济师。1982年11月参加工作。曾在本公司前身东风矿机修车间、西藏罗布萨矿机修车间、西藏罗布萨矿财务科工作,曾任西藏罗布萨矿财务科科长,本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助理、副经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挂职任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工作),201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布琼次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04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25,600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布琼次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副总经理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志健,男,1976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会处会计,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总账主管、董秘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审计部、纪检监督部部长等职务。2021年8月起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督部部长、审计法务部部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1年12月起同时担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2023年9月起同时担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 2024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单志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志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迎春,男,197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2年6月在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02年6月起历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7月至2021年7月任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在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挂职任副总裁;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本公司办公室高级专员(助理级),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迎春先生已取得董秘资格证书,截至公告日,王迎春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23,600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迎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宁秀英,女,1970年10月出生,汉族。2002年6月至2015年5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宁秀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宁秀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4-03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拉萨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一致推选拉巴江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拉巴江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二、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每期,保费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每期,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本议案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3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4-03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根据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成员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8月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7:00时。
3. 登记地点: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邮政编码:850000
4. 会议联系方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72095
传 真: 0891-6872095
联系人:王迎春、德央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2”,投票 简称为“西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 出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 表格内打“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 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授权日期: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