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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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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该等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灿股份”)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该等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的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

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雄邦”)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向重庆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文灿”)增资及提供借款;向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文灿”)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交易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4年5月修订)中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经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注1: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注2:上述拟投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均用于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一)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雄邦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雄邦,截至目前,安徽雄邦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其中已实缴5,000.00万元。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其中5,000.00万元拟用于对安徽雄邦实缴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拟用于对安徽雄邦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雄邦注册资本将增至3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二)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重庆文灿增资及提供借款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文灿,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拟用于向重庆文灿增资,10,000.00万元拟用于向重庆文灿提供借款。重庆文灿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庆文灿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利率参考签署借款协议时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执行,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所划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三)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文灿提供借款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文灿,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拟全部用于向广东文灿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以提供借款方式所划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四、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安徽雄邦

设立时间:2022年9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住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中心

主营业务:汽车铝合金铸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安徽雄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安徽雄邦已完成厂房建设,暂未进行生产、销售。

(二)重庆文灿

设立时间:2022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青凤高科创新孵化中心项目二期1层8号

主营业务:汽车铝合金铸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重庆文灿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广东文灿

设立时间:202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白岗社区和顺大道125号B栋(住所申报)

主营业务:汽车铝合金铸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广东文灿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五、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本次增资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生产能力,扩大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实缴及增资和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上述实缴款、增资款及借款。公司实缴、增资及借款资金将存放于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和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和提供借款,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东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和提供借款,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4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注1: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注2:上述拟投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均用于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4年5月修订)中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向重庆文灿压铸有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向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