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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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7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16:30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金贸大厦2308会议室举行,在攀枝花市公司701会议室设视频分会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经全体董事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罗吉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吉春先生、朱波先生、曲绍勇先生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吉春董事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2日(周五)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8)。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2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谢俊勇先生、文本超先生、吴英红女士递交的辞职申请,谢俊勇先生、文本超先生、吴英红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谢俊勇先生、吴英红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文本超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谢俊勇先生、文本超先生、吴英红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谢俊勇先生、文本超先生、吴英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俊勇先生、吴英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文本超先生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30,000股。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罗吉春先生、朱波先生、曲绍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鉴于罗吉春先生原为公司职工董事,已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后辞去了职工董事职务,并作为股东推荐董事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罗吉春先生、朱波先生、曲绍勇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对谢俊勇先生、文本超先生、吴英红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罗吉春先生简历

罗吉春先生,1975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历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总监),综合部部长,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攀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冶金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攀钢考试中心主任;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本公司党委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等职务。

罗吉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罗吉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波先生简历

朱波先生,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无党派。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融创新部)副总经理、资金与产融创新总监。历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主任,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资金税务总监,成都天府惠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融创新部)资金与产融创新总监等职务。

朱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朱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监事肖明雄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同在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曲绍勇先生简历

曲绍勇先生,1973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历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经理、大连港置地有限公司资本运营经理、大连港集团上市办副主任、辽港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招商局集团资本运营部副处长(挂职)等职务。

曲绍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曲绍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2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并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钒钛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协议约定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采购钛精矿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400,000万元,采购电力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00万元,采购其他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149,500万元;公司与攀钢集团签订了《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协议约定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销售电力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200,000万元。

(二)2024年度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钛精矿

本次预计钛精矿采购量上升,影响金额增加100,000万元,预计将使公司2024年与攀钢集团之间的采购钛精矿关联交易金额达到500,000万元,超出《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所约定的上限额度100,000万元。

2.关联采购电力

本次预计采购关联方自发电增加及电价上涨,影响金额增加20,000万元,使得公司2024年与攀钢集团之间的采购电力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增至120,000万元,超出《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所约定的上限额度20,000万元。

3.关联采购其他产品及服务

本次预计募投项目采购关联方服务结算增加、6万吨熔盐氯化钛白项目投产后关联采购物流运输服务、检维修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关联采购影响金额增加49,800万元,使得公司2024年与攀钢集团之间的采购其他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增至199,300万元,超出《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所约定的上限额度49,800万元。

4.关联销售电力

本次预计攀钢3.5万吨海绵钛扩能项目投产后关联销售电力增加及电价上涨影响金额增加60,000万元,使得2024年与攀钢集团之间的销售电力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增至260,000万元,超出《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所约定的上限额度60,000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增加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2024年度日常采购钛精矿关联交易金额100,000万元,采购电力关联交易金额20,000万元,采购其他产品及服务金额49,800万元,销售电力关联交易金额60,000万元。

(三)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上限,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攀枝花市向阳村

法定代表人:徐世帅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3513393

主要业务: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炼焦,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2024年6月30日,攀钢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042.8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67.35亿元,2024年1一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3.85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1.76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1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攀钢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构成关联关系,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攀钢集团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确定。因此,攀钢集团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实质上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政府定价及市场价的,按双方协商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四、截止6月末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6月末,公司与攀钢集团累计发生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9.34亿元、42.9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已于2021年11月签订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根据钒钛股份生产经营实际需要,2024年需增加向攀钢集团关联采购钛精矿、电力和其他产品及服务金额,双方就新增关联采购事项特签订本补充协议。

1.双方同意增加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增加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销售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已于2021年11月签订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根据钒钛股份生产经营实际需要,2024年需增加向攀钢集团关联销售电力金额,双方就新增关联销售事项特签订本补充协议。

1.双方同意增加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增加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钒钛股份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采购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

(四)《销售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2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日(周五)14:5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

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7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有关说明

1.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2涉及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5)、《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6)、《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

2024年7月30日9:00~11:30和14:00~16:30;

2024年7月31日9:00~11:30和14:00~16:30。

(五)登记方式

1.联系人:米先生

2.联系电话:0812-3385366

3.传真:0812-3385285

4. 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

5.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6.邮编:617067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9”,投票简称为“钒钛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8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的时间:2024年8月2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