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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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兴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黄木生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进行了单独计票;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兴明、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沛瑶、张晓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