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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09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1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陕国投·金玉5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安排及进展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6日、2023年2月14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月19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截至2022年2月16日,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欣旺达股票11,63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18,957,276股的0.68%,成交金额为383,790,000元,成交均价为33元/股。截至2022年2月16日,公司已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15日。

2、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月19日,该议案已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员工持股计划暂未减持,后续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后续安排。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陕国投·金玉5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1,63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862,217,256股的0.62%。

4、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不存在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不存在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已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买卖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但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情形除外。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

(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