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4-018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利先生、李跃玲女士、张洪先生、张闻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王宜峻女士、宁敖先生、韩木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宜峻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何蓉女士、路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张美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利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企业管理专业,曾任南京市六合区人大代表,荣获“南京市劳动模范”称号。1978年12月至1986年12月,在沈阳某部队服役,任连长;1987年1月至1996年8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任人事干事;1996年9月至2010年6月,任实业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8月,任实业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精工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李跃玲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8月至1996年8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996年9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实业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实业公司执行董事、南迪咨询执行董事。

张洪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9年10月至1996年8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996年9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实业公司,任营销部经理;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物资采购相关工作。

张闻骋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营销经理,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相关工作。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宜峻女士: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2006年入选财政部首批全国会计行业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系列),2012年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1996年9月至今历任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证券金融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宁敖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董事总经理及保荐代表人。现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木林先生:中国国籍, 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1998年,任冶金部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总设计师;1998年至2018年,任中国锻压协会副秘书长,2019年至今,任中国锻压协会副理事长。现任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蓉女士: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企业管理专业,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81年1月至2008年1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审计处,历任财务审计科科员、科长;2008年1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实业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部经理,负责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路明辉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钢铁冶炼专业、信息化管理专业,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12年10月,就职于南京钢铁集团冶金铸造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技术员、技术部部长、铸钢厂厂长;2012年1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品质保障部经理、物资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物资部经理,负责物资采购相关工作。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4-019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何蓉女士、路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张美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4-020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美娟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美娟女士: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管理专业。1980年12月至1987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服务公司,历任检验员、宣传科干事、党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1987年8月至1989年7月,在江苏省委党校学习;1989年8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江苏南化永大实业公司,历任组织干事、总经办行政秘书;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西厂门街道办事处,任经济科统计员;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就职于南京三泽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任总账会计;2005年11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实业公司,任企管部干事;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总经办主任,负责总经办相关工作。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4-021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67,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2元/股,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112,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5,235,777.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876,362.7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7月1日出具了苏公W【2020】B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4-022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 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日

至2024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 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人:李跃玲、魏晓文

联系电话:025-68553220 传真:025-68553225

邮箱:zqb@nj-develop.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

2. 会期和参会费用:与会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4-023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7月16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利先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3.17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4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利先生拟自2024年7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2024年7月16日已增持金额)。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利先生。

(二)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张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4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6%,其中:李跃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张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张闻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控股股东南京迪威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1%;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股东、时间、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2024年7月16日,张利先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3.17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4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二)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张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4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6%。

本次增持后,张利先生持有公司4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541,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8%。

(三)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

张利先生拟自2024年7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2024年7月16日已增持金额)。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张利先生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张利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2024年7月16日已增持金额)。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2024年7月1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张利先生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张利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张利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