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2024-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3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4,000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4,000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现将本次行权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332,960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等相关公告。

2024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80名,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28,960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5901元/股调整为3.75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二、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及人数

本次行权为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04,000份,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共3名,具体如下: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7月22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4,000股

(三)公司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行权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转让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股权激励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有新的规定,将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行权导致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说明:上表数据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验资报告中的公司股本结构数据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验资报告的审验日期为截至2024年7月4日止,而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872,000股已于2024年7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股份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行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5日出具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027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7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765,020.40元,其中计入股本204,000.00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另行支付的审计验资费金额9,433.96元(不含税),其余551,586.44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2024年7月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5,741,93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785,741,930.00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765,020.40元,将在扣除本次行权支付的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数量为204,000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011%。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88元/股;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1,785,741,93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影响不大。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