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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客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存在由同一方控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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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启明”)是一家专业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供应公司,公司与北京启明于2022年9月签订的《兰州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产品及集成合同》,选择与北京启明合作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北京启明甘肃分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北京启明可以24小时提供便利的现场技术支撑;同时为响应国家政策,恢复民营企业经济复苏,北京启明给予公司货款的账期支撑。
2024年1月5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启明星辰”)向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A股股票事项完成,启明星辰控股股东变更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综上所述,虽然供应商北京启明与客户中国移动存在股权关系,但公司与供应商北京启明的合作是基于正常的业务需求而形成的且双方签订合同时,公司的客户中国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移动”)尚未入股启明星辰,公司与供应商北京启明和客户中国移动及其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业务、资金往来、人员交叉任职或其他利益安排。
③公司员工与客户或供应商股东存在重名的情况如下:
a.南通分公司员工周峰与供应商合肥移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周峰存在重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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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南通分公司员工李磊与供应商大唐智创(山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李磊存在重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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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员工刘鹏与供应商甘肃巨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高瑞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股东存在重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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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员工与客户或供应商股东存在重名的情况,已获取公司员工声明,其本人与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其本人未在该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与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客户和供应商中存在由同一方控制或参股、核心人员交叉任职等密切关系的情况。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及其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业务、资金往来、人员交叉任职或其他利益安排,客户、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或与公司具体业务的开展均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由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员工等密切联系人实际控制、主导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3)结合公司业务开展实际、商业惯例、预付款项的用途等,说明报告期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预付款的最终流向说明是否存在预付款向第三方转移支付或退回等异常情形;
回复:①公司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2023年,面对全球经济发展放缓,国际局势和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国内外市场需求疲软等因素,公司面对机遇与挑战,动态调整自身产业布局,不断探索新的业绩增长点。随着国家“东数西算”国家战略的推出,公司更加坚定了算力业务的布局,算力业务链条从上到下,依次可分为算力建设、算力设备及产品销售、算力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2023年,公司在算力板块的业务已基本实现了全产业链布局。
算力建设方面,公司持续深度参与国家“东数西算”算力建设,并成功在国家“东数西算”8大算力网络枢纽节点之一的甘肃省形成战略布局,与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业主方达成了新基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围绕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产业园(一、二、三期)运维服务展开项目合作,同时成功与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电信”)、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飞数据”)等展开算力建设业务方面合作;
算力设备销售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超讯设备”)与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超讯设备为客户提供GPU模组的采购与销售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设备与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合作协议》,超讯设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型功能服务器、交换模组、集成电路板等网络终端产品及相关半成品和部件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服务。 公司锚定国产GPU行业领先的设备厂商沐集成电路(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沐曦”),并在2023年与其签订《行业总代理商合作协议》,就成为其“沐曦”品牌GPU产品特定行业总代理商达成合作。借此机会,公司将充分利用在算力行业积累的资源优势,通过搭建高效的销售体系,携手沐曦共同推动国产GPU产业的发展。
②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深度布局算力领域,2023年算力业务订单明显增加,对数据机房设备或服务、算力服务器需求大幅增加,同时2023年算力服务器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基于公司算力服务器的市场预期判断及公司客观需求的考量,公司采取提前预付部分供应商货款的形式锁定货源,避免因算力服务器价格大幅波动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公司预付款项增长是基于算力业务订单增加及对市场行情的合理预判形成,具有商业合理性。
③前十大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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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存在预付款向第三方转移支付的情形主要核查超讯通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述预付账款前十大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情况。
(4)结合上述情况以及交易发起情况、交易内容及确定过程等具体业务模式,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回复:总体背景:随着全球数字化进程的加快,人工智能成为引领未来世界发展的新兴战略性技术,是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已成为全球必争的未来发展重要战略技术,其中算力资源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资源,由于人工智能技术不断突破并在更大范围普及,催生了算力需求的爆发式增长。
①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业务背景描述
2023年公司业务负责人通过合作伙伴获知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宁华”)GPU模组采购需求的商业信息,考虑到济宁宁华系济宁高新区国有企业且属于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实际控制人为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济宁宁华主要从事数据处理,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公司想以此为契机依托济宁宁华的优势资源,建立与济宁宁华的良好商业往来关系,成为济宁宁华GPU模组合格供应商,遂向济宁宁华提出合作意向,公司与济宁宁华进行友好的商务谈判,双方达成了合作共识。
甘肃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高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巨门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统称“巨门公司”),巨门公司主要业务方向是云服务及存储等业务,在全球拥有或运行多个数据中心,某知名品牌高性能服务器的长期客户,是该品牌显卡在国内最主要的销售对象。由于长期和该知名品牌及其代工方的良好关系,巨门公司就成了国内算力服务器需求方从海外获取高算力服务的重要通道之一,因为交货及时、不串单而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口碑。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设备与济宁宁华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4.72亿元(含税),2023年12月26日济宁宁华向超讯设备支付GPU模组2.36亿元货款,2023年12月26日超讯设备向甘肃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高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巨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GPU模组8,324.91万元、6,128.57万元、4,085.71万元、3,932.23万元货款。
因此,济宁宁华向公司采购GPU模组,与其主营业务相关,同时公司能够保障其GPU模组,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
②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背景描述
2023年公司业务负责人通过合作伙伴了解到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定制型功能服务器更新迭代,加之市场上对定制型功能服务器的需求增长,高锐电子正在寻求合适的供应商,公司凭借以往在算力中心资源及技术优势,为高锐电子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双方达成了合作共识。
公司根据高锐电子提出需求方案向生产厂家供应商大唐智创(山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唐智创”)、信唐智创(浙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信唐智创”)采购定制型服务器及配套设备。
公司全资子超讯设备于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5日与高锐电子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同金额(含税)为分别为1.49 亿元、4.50亿元,超讯设备为高锐电子提供定制型功能服务器、交换模组、集成电路板等网络终端产品及相关半成品和部件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服务,2023年确认高锐电子服务器营业收入16,592.92万元,确认大唐智创、信唐智创营业成本分别为11,504.42万元、2,979.56万元。
综上所述,上述的相关交易均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相关收入确认是真实、准确。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方式查询客户及供应商基本工商信息,检查公司销售占比80%以上客户和采购占比80%以上供应商是否存在由同一方控制或参股、核心人员交叉任职等密切关系;我们获取客户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供应商甘肃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高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巨门科技有限公司及上述客户和供应商董监高出具的声明,检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及其核心人员是否资金往来;获取公司的花名册,将公司花名册与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及其核心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对于公司员工与客户或供应商股东存在重名的情况,获取公司员工声明,检查是否存在人员交叉任职情况;
(2)获取公司前十大客户、前十大预付款支付对象的主要合同、合同履约过程资料、验收资料等,检查交易内容、合同金额、履约进度、结算方式、回款时间/交货安排等情况;
(3)获取公司销售合同台账、采购合同台账,核查公司与客户和供应商及其核心人员之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业务;
(4)获取公司的信用征信报告及借款台账,检查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及其核心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况;
(5)选取大额预付款项对应的采购合同,检查采购合同条款、支付凭证及其他支持性文件,检查采购内容及金额是否基于真实需求、是否与销售项目内容相匹配;
(6)对重要客户、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往来余额等;
(7)获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与预付账款前十大供应商近三年不存在任何资金往来说明函;
(8)向公司业务负责人了解公司与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高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的交易发起情况、交易内容及确定过程等具体业务模式。
2、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的结论如下:
(1)除客户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甘肃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高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甘肃巨门科技有限公司曾经存在核心人员交叉任职,客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存在由同一方控制外,未见公司与其余客户和供应商存在由同一方控制或参股、核心人员交叉任职等密切关系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客户和供应商及其核心人员之间存在未披露的业务、资金往来、人员交叉任职或其他利益安排的异常情况;未发现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或与公司具体业务的开展由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公司员工等密切联系人实际控制、主导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异常情况。
(2)公司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系算力业务订单增加及对市场行情的合理预判所致,相关预付安排符合商业惯例及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未发现预付款最终流向公司关联方或退回公司等异常情形。
(3)公司针对上述业务均与客户、供应商签订了真实的交易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约定、收取款项及支付款项,上述业务均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真实、准确。
4、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6.84 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 1.24亿元,计提比例较高;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9449.29万元,同比减少 1.04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网络建设收入减少,坏账准备期末余额472.46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公司第二大应收账款欠款方江苏盛达智慧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智慧)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讯未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未来)49%股权。公司于 2024年6月公告,公司及盛达智慧按持股比例向超讯未来进一步增资 5000万元,超讯未来 2023 年营业收入 2207.80万元、净利润仅23.56万元,2024 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期末净资产仅13.05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产品列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公司及关联方与其共同投资、员工交叉任职等其他密切关系、交易内容、对应金额、账龄、减值计提金额,结合合同执行情况说明收入确认依据;(2)结合款项逾期情况、催收过程及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金额及比例的确定依据、二者计提比例差异较大的原因,并结合业务开展实际、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3)公司与盛达智慧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业务内容及模式、交易金额、合同执行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并结合盛达智慧与公司共同投资等密切关系说明与其相关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对比同类交易情况说明交易定价及款项支付方式是否公允;(4)超讯未来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历次股东增资实缴及使用情况、资产及人员构成、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其所涉关联关系,结合其所在行业发展情况及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其 2023 年利润率极低、2024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公司与盛达智慧共同投资的主要考虑、各自对超讯未来生产经营的参与情况以及业务开展计划,说明在其业绩表现不佳的情况下继续大额增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2)(3)(4)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分业务/产品列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公司及关联方与其共同投资、员工交叉任职等其他密切关系、交易内容、对应金额、账龄、减值计提金额,结合合同执行情况说明收入确认依据;
回复: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公司及关联方与其共同投资、员工交叉任职等其他密切关系、交易内容、对应金额、账龄、减值计提金额、收入确认依据列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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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款项逾期情况、催收过程及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金额及比例的确定依据、二者计提比例差异较大的原因,并结合业务开展实际、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回复:①列举分业务公司前五大应收款项逾期情况、催收过程及交易对方资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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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公司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减值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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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适用的减值计提比例一致,导致二者差异较大原因是合同资产列示均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网络建设业务款项,适用的计提比例为5%,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列报。
③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与同行业相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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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公司传统通信技术服务业务中网络建设业务,一般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由于建设周期和业务结算时间较长,故网络建设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
具体情况如下:
A.公司主要客户为合作多年的信誉良好的通信运营商,客户有很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增长;
B.网络建设一般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由于业务结算时间较长,导致应收账款账龄较长;
C.有一部分已经终验项目,存在甲方提供的未使用完毕的物资,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退回甲方仓库的手续未办理完毕,也有部分项目甲方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未能整体终验等,导致账龄延长。
网络建设业务的收入原则和方法
网络建设服务主要内容:本公司为通信运营商建网初期提供选址技术支持,以及建网时安装调测和建网后扩容等各类建设工程服务。合同签订后,以单个站点为单元,单个站点完成后,公司向客户或第三方提交工作量统计表或完工单,由客户或第三方确认。以上述经客户或第三方确认的工作量统计表或完工单为依据同时确认收入。现场终验通过后,客户结合考评,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核准结算金额,公司以此作为终验款的结算依据,同时确认或调整收入。
公司按照上述确认原则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相同的计提政策计减值准备。
(3)公司与盛达智慧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业务内容及模式、交易金额、合同执行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并结合盛达智慧与公司共同投资等密切关系说明与其相关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对比同类交易情况说明交易定价及款项支付方式是否公允;
回复:公司与盛达智慧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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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回复报出日,公司与盛达智慧共开展两个项目,均已验收通过,合同款项已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收回4,730万元,剩余2,256万元将于近期收回。
盛达智慧与公司的投资关系:超讯未来于2020年1月6日设立,由公司与良骏人工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骏智能”)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比51%,良骏智能占比49%。2020年12月7日良骏智能将其持有的超讯未来股权全部转让盛达智慧。
公司和盛达智慧通过商业洽谈的方式达成合作,签订了“智能化设备采购合同”及“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项目软件产品采购及服务合同”,盛达智慧向公司采购智能化设备及平台,主要是考虑公司作为在智算、信通领域深耕多年的上市公司,售后有质量保障,在该智能化设备采购领域的资源丰富,所以在价格公允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本公司,盛达智慧与公司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目与同类型业务交易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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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述,公司与盛达智慧的交易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公司同类型业务交易,主要原因是同类型项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增加公司资金成本,而盛达智慧验收后6个月支付全部合同款,回款较快。盛达智慧项目交易定价及款项支付方式是公允的。
(4)超讯未来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历次股东增资实缴及使用情况、资产及人员构成、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其所涉关联关系,结合其所在行业发展情况及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其2023年利润率极低、2024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超讯未来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历次股东增资实缴及使用情况、资产及人员构成、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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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未来股东增资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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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超讯未来与其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无关联关系,由于超讯未来属于新成立企业,主要承接弱电智能化施工及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为争取更多的市场资源,在定价方面作出让步抢占先机,导致2023年整体利率润低,2024年多个智能化项目正在洽谈中,待中标后可转换为公司收入利润。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公开途径,查询信通业务、智算业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客户的股东、董监高等信息,将上述名单与公司关联方清单、员工名单进行交叉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公司及关联方与其共同投资、员工交叉任职等其他密切关系;查询超讯未来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股东、董监高等信息,确认其与超讯未来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2)获取信通业务、智算业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重要的销售合同、验收资料等,检查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3)评估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模型与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测试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的准确性、重新计算坏账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4)访谈公司管理层为收回款项所采取的措施,获取并检查大额长账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催款函、催收记录;
(5)通过公开信息查阅信通业务、智算业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客户的资信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6)获取公司与盛达智慧的销售合同、验收资料、收款及付款银行回单等,检查交易金额、合同执行情况、收入确认金额等情况;查看公司同类交易的合同、验收报告等文件,对比分析交易定价及款项支付方式是否公允;
(7)查阅超讯未来公司章程、财务账目、人员花名册,核实历次股东增资实缴及使用情况、资产及人员构成等;
(8)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超讯未来的经营模式、2023年利润率极低以及2024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的原因。
2、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的结论如下:
(1)公司智算业务、信通业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客户,除盛达智慧存在公司与其共同投资的关系外,未发现其他客户与公司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员工交叉任职等其他密切关系的异常情况。
(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金额准确、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合理。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适用的减值计提比例一致,导致二者差异较大原因是合同资产列示均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网络建设业务款项,适用的计提比例为5%。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公司高,原因主要是公司通信技术服务业务中的网络建设业务建设周期和结算周期较长,故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网络建设业务以单个站点为单元,单个站点完成后,以经客户或第三方确认的工作量统计表或完工单为依据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准确。
(3)盛达智慧与公司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盛达智慧的交易对比公司同类型业务交易,盛达智慧项目交易定价及款项支付方式是公允的。
(4)未发现超讯未来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超讯未来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超讯未来2023 年利润率极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争取更多的市场资源,在定价方面作出让步,2024年超讯未来多个智能化项目正在洽谈中,待中标后可转换为公司收入利润。
(5)结合公司与盛达智慧共同投资的主要考虑、各自对超讯未来生产经营的参与情况以及业务开展计划,说明在其业绩表现不佳的情况下继续大额增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回复:公司目前持有超讯未来51%的股权,具有控制权,主导超讯未来的生产经营;盛达智慧主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软件开发业务等,是专精特新企业,盛达智慧偏重于软件类研发,和公司在技术上正好形成互补,在商务上也能配合公司进行技术方案编写,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
目前超讯未来正积极洽谈和参与各大项目投标,为增强竞标优势,也为满足超讯未来的业务拓展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让其在行业内更具核心竞争力,公司与其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将超讯未来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回函日,超讯未来2024年业务拓展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如近期收到了“百度云计算(xx县)中心xx项目”中标通知书。
5、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12亿元,其中受限资金为1.20亿元,占比高达56.40%,较期初增加4951.69万元。受限资金中,供应商诉前银行冻结资金为3989.29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7339.62万元,期初为5695.64 万元,而期末应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64亿元,较期初1.68亿元有所减少,公司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金额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变动趋势不符。
请公司补充披露:(1)最近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应开具票据的主要应付对象、交易背景、交易金额、票据期限、付款情况,并说明相关应付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公司业务开展实际,说明应收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变动趋势不符的原因;(3)供应商诉前银行冻结资金具体情况、所涉诉讼事由及进展,并核实是否存在前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最近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应开具票据的主要应付对象、交易背景、交易金额、票据期限、付款情况,并说明相关应付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公司2021年-2023年末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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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公司业务开展实际,说明应收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变动趋势不符的原因;
回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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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变动趋势不符的原因系公司考虑与银行的友好合作关系,在满足自身经营的情况下,尽量完成银行存贷比的指标。2023年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工商银行、成都银行支付了较高比例的保证金,从而导致了应收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变动趋势不一致。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公司应付票据台账,了解开具票据的交易背景,核查是否存在开具无商业背景票据的情况;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方式查询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应开具票据的相关应付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并检查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协议和银行授信审批文件,检查存入银行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是否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相关明细金额一致,分析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票据的匹配性;
(4)执行函证程序,向银行函证期末应付票据及保证金相关事项。
2、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的结论如下:
(1)公司所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具有真实的业务交易背景;应付票据均在合同约定结算期间内开具并到期承兑;除江苏盈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应开具票据的相关应付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应收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变动趋势不符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考虑与银行的友好合作关系,在满足自身经营的情况下,尽量完成银行存贷比的指标。2023年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工商银行、成都银行支付了较高比例的保证金,从而导致了应收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变动趋势不一致。
(3)供应商诉前银行冻结资金具体情况、所涉诉讼事由及进展,并核实是否存在前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
回复:2022年12月,公司与供应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震有”)就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3#数据机房项目签署了《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深圳震有认为其已按合同约定向公司分批次交付了合同货物,并完成了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已达到上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但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向其支付了11,403.04万元货款,仍欠付8,205.05万元货款,深圳震有请求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向其支付上述欠付的货款,并由公司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及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同时申请了对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在上述诉讼诉前调解阶段于2023年12月29日晚间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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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元旦假期后,发现相关账户冻结情况,随即对冻结原因进行核查,通过积极沟通最终与深圳震有达成和解,法院于2024年1月3日同意深圳震有撤回起诉申请并对公司银行账户解除了冻结,公司并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
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金额合计3,989.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8.83%;公司及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为140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占公司及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的4.29%。虽然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但未被冻结的账户能支撑公司及子公司用于收取货款和支付成本、费用,且该诉前冻结时间短,发现后快速解除冻结风险,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结算等正常开展,未对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本次未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信息并无不当,不存在前期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形。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上接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