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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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大宗交易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前,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持有公司股份10,026,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

北京沃衍与江阴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沃衍”)、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沃洁”)及无锡悦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悦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沃衍资本”),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1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09%。

● 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北京沃衍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77%。前述转让计划的实施期限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北京沃衍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时间届满未转让公司股份的结果告知函》,截至2024年7月16日,本次转让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完毕,北京沃衍未转让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北京沃衍的自身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在本次转让时间区间未实施转让。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转让计划未设置最低转让数量,北京沃衍在本次转让时间区间未实施转让。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