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09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
安徽和谐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暖通”)起诉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华菱汽车支付和谐暖通工程款人民币24,674,555.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691,024.64元(和谐暖通只能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不得据此获得个别清偿);一审案件受理费172,339.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和谐暖通负担受理费7,167.00元,华菱汽车负担受理费165,172.00元,保全费5,0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2,339.00元,由华菱汽车负担。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及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披露了和谐暖通起诉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一审进展情况。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皖05民终834号《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维持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2023)皖0504民初333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和谐暖通在工程款24,674,555.70元范围内对华菱汽车涂装喷漆室循环风改造及新增有机废气(VOCs)环保治理(含电控)系统工程的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和谐暖通的其他诉讼请求);
2、变更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2023)皖0504民初333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华菱汽车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和谐暖通工程款人民币24,674,555.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4,674,555.7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0日起,按年利率3.5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为华菱汽车支付和谐暖通工程款24,674,555.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691,024.64元(和谐暖通只能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不得据此获得个别清偿)。
一审案件受理费172,339.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和谐暖通负担受理费7,167.00元,华菱汽车负担受理费165,172.00元,保全费5,0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2,339.00元,由华菱汽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