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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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8,810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21,16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46,77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67%。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01月0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武汉公司”)因购买座落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研发中心中试区C3栋不动产并以其为抵押物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1,65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二、借款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7HT202328866701),为润都武汉公司1,650万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借款人: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担保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主合同向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等;招商银行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8,81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9.24%;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46,77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6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四、备查文件
1.《不可撤销担保书》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