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56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林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99人,实际出席99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4,305,374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0名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上述10名持有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3,283,344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31,022,030份。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1,022,03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廖俊德、贺坤、彭林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廖俊德、贺坤、彭林均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31,022,03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彭林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二)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三)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四)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五)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六)授权管理委员会决策并负责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以及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七)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九)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十)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十一)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十二)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1,022,03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四、备查文件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