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四年六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9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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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6月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2024年6月,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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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
2、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3、以上为广东省联网收费清分结算机构提供的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三、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相关咨询。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4年7月19日起,上述机构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7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机构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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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上述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上述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上述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上述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4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本次2024年第2季度报告涉及部分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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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2024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7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fund.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0-48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