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4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2024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07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3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