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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以及前期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制定并完善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公司主业、提升产能利用率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以“萃杂不萃镍”湿法冶炼技术为核心的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具备将镍钴等有色金属资源“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理的技术和能力,在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公司已建立起将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三元电池废料等资源作为原材料,利用分离提纯技术制备高纯硫酸镍结晶、高纯硫酸钴结晶、电池级硫酸锰结晶、电池级锂盐等,或可进一步合成NCA/NCM三元前驱体、球形氢氧化镍等产品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募投项目于2023年6月底建成投产,产线调试、产能爬坡存在一定周期,叠加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人工成本、摊销费用等固定支出增加,对公司盈利水平和产能利用率均产生了一定影响。为提升产能利用率和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2024年,公司将持续推行2023年制定的产品、客户多元化经营策略,以改善经营情况:产品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和客户情况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在保持高镍、超高镍三元前驱体NCA/NCM产品的基础上,加大对镍、钴、锂等盐类产品生产和销售,同时通过新建及技改的方式增加电池级碳酸锂的产能,加强电池级碳酸锂的产供销建设,保持各项产品业务的良性发展;客户方面,在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下,持续加大国内客户的开拓力度,拓宽国内前驱体和碳酸锂等产品销售渠道,降低对单一客户的依赖程度,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通过提升产能利用率,逐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二、坚持自主创新,发挥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坚持自主创新,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5项。

目前公司主要在高镍化产品及锂回收方面开展研发工作。高镍三元前驱体为公司核心产品,近年来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高镍化的发展趋势下,公司持续在高镍、超高镍产品上进行研发,包括NCM9系、NC9系等相关型号产品的开发,积极围绕客户需求做好产品技术储备。公司致力于各类有价金属循环利用以及循环再造的研究与产业化,近两年已逐步加大对锂回收方面的技术研发力度,目前公司锂回收技术已实现了低成本从低含锂三元废料中回收锂元素,有效提升锂的回收率。公司将继续在废旧电池提锂、提锂工艺的研究及优化等方面进行研发,实现资源有效综合利用。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近年来,存货跌价损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优化库存结构,减少原材料库存的积压,选择更具成本优势的原材料,合理控制存货规模,提高存货周转率,保证资金流动性。此外,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适当增加长期订单的比例,以销定采,合理规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计划,开展适度规模的套期保值业务等,做好成本管控,降低存货跌价风险。

为充分发挥公司湿法冶炼的技术优势,公司将加大对镍钴料、三元废料、极片粉、电池废料等原材料类型的采购和使用,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水平;积极开拓海外回收料采购渠道,拓展和丰富原材料来源,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

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针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公司对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已于2023年底对《公司章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最新规定,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加强法律法规的内部宣贯和执行,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023年度,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均召开了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15次,并通过现场或线上交流等方式共接待投资者调研17场次,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2023年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

2024年,公司将持续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调研活动、上证e互动、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向投资者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互信的关系。

六、保障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回报

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近年来积极实施股份回购和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方案,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

(一)股份回购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实施了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截至2023年11月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方案,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51.52万股,回购资金总额1.26亿元,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2024年2月,公司实施了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27.55万股,回购资金总额5,999万元,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以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32.0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1,749.87万元。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二)利润分配情况

自公司2021年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93.74万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1.36%。

2022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000.29万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2023年度,鉴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7,570.52万元,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2024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努力改善经营状况,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七、强化“关键少数”,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2023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裁罗爱平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535,893股,公司副总裁张斌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斌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公司股份;罗爱平先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裁吴芳女士已自愿承诺自2024年8月6日起24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关键少数”人员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为提升“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水平,2024年,公司将继续通过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内外部培训、定期自查、监管案例分享等多种方式,协助“关键少数”人员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控股股东、董监高在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核心重点领域的内部监督,规范“关键少数”人员的行为;此外,公司已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设定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管、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共同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八、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而做出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及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