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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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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6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3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牛辉、周建和,独立董事陈涛、曾辉耀、申剑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供应链业务多样化的经营需求;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本次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为子公司代开保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本次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监控跟踪保函开立及到期情况,控制可能的风险。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代开保函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6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3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田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代开保函,能够满足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代开保函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代开保函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6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建材”)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志朋

注册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园博园大街19号河北出版传媒创意中心1219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7%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股33.3%股权。

经核查,中岩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北京中关村领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金融机构”)签订《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将授信额度分配至子、分公司,公司授权子、分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对于子、分公司使用公司分配的签发限额,如子、分公司对于已签发但在债权到期日时未足额偿付的,则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供应链业务多样化的经营需求;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本次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2.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子公司代开保函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效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资金风险,促进子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代开保函额度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代子公司开具保函业务具有担保性质,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注册资本:412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企业服务中心1号-6429号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1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建筑物外墙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绿植租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金属制品、家具、文化用品、安防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电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电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经核查,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保函的主要内容

因投标或合同需要,子公司需向业主、客户或供应商等开立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应付保函等。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署《开立担保函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可使用合同项下额度申请开立以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担保函,公司承担该类担保函项下担保函的全部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代开保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本次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监控跟踪保函开立及到期情况,控制可能的风险。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代开保函事项。

五、累计代开保函金额、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2.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开立担保函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