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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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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此外,公司金融集团成员单位客户总体资质较好,于2021-2023年均未出现不良贷款。

(d)对第二、三阶段借款人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考虑因素,包括:增信措施、款项收回等

零售客户具有客户数量多,单个客户金额小的特点,这部分客户以私营业主、年轻白领为主,随着近两年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其还款能力有所下降。经销商客户依托集团稳健经营以及厂融结合的优势,总体资质较好。于2023年及2022年末,分类在第二、三阶段的主要经销商客户,受集团或自身经营情况、融资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曾经发生过逾期或面临财务困难,根据影响程度及历史逾期次数不同被分类在第二、三阶段。

增信措施:零售信贷业务中,根据借款人的资质情况,可增加车辆抵押、提高首付款比例、增加担保人等增信措施;经销商贷款业务中,主要采用保证担保、车辆浮动抵押担保增信,同时结合经销商自身实际情况,部分采用不动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风控措施。

款项收回:分类在第二、三阶段的风险客户,存在款项收回的风险。金融子公司建立了一体化贷后催收外包管理平台,并根据逾期资产在各阶段表现搭建多维度监控预警体系,实施精益化外包催收管理,最大程度回收公司零售贷款。此外,金融子公司还结合加快诉讼等多种处置手段提升不良贷款回收质效,稳妥推进风险化解。对于经销商贷款,金融子公司除了加大对借款人的催收及抵押物的处置力度外,通过多渠道提高贷款的回收率,例如保证人、合作方代偿等,于2023年及2024年期后陆续回款中。

(3) 结合问题(1)(2),并对照行业政策情况、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近2年提高拨备率、大额计提坏账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长期逾期情形,是否存在款项回收风险,前期计提是否充分、谨慎,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近3年贷款及垫款预期信用损失变动表如下:

单位:亿元

金融子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 号)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近2年来,受宏观经济等影响,借款人信用风险加大,贷款的实际逾期率上升,分类为第二阶段的借款人贷款余额占比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明显,分类为第三阶段的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占比逐年提高,由于第二、三阶段借款人整体预期信用损失率较高,故导致近2年计提了大额的坏账损失。

在零售贷款方面,逾期比率逐年加大,且有逾期长天数的占比逐年上升的趋势。逾期借款人主要分布在全国各地,地域趋势不明显。

在经销商贷款方面,2023年公司注意到某经销商集团海外融资受限,发债延期,融资能力下降,该集团内部分经销商借款人曾发生过逾期,公司通过追缴借款人、保证人,合作方代偿等方式陆续收回贷款,于2023年底前逾期贷款已还清。曾逾期的经销商主要分布在全国各地,从贷款余额方面看,占比较大或历史逾期较多的地区主要有天津、湖北、山东、四川、江西等地。

经销商贷款基本上不存在长期逾期的情况,对于长期逾期的零售贷款,由于回款困难,原则上对于逾期超过190天以上的贷款及垫款全额计提了减值损失,并已核销,2021-2023年度核销金额逐年增加,分别为6.91亿元,12.38亿元及17.81亿元,这也进一步体现了近2年资产质量下降,拨备增提的合理性。

分类在第二、三阶段的贷款存在款项回收风险,于2023年末,金融子公司已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预期信用减值率分别为20.27%、71.45%,于期后陆续收回中,同时金融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催收体系,结合加快诉讼等多种处置手段提升风险贷款回收质效,推进风险化解,实际收回情况好于预期。

同时,同业可比公司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

由上表可见,集团对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整体计提的比例,处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区间内。

基于行业政策情况、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近2年提高拨备率并相应计提坏账损失具备合理性,不存在重大异常的长期逾期情形,不存在重大的款项回收风险。集团发放贷款及垫款坏账计提政策具有一贯性,对于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等相关内部控制近年来运行良好,于2022年末,集团已充分考虑相关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坏账风险,不存在前期发放贷款及垫款坏账计提不及时或不充分的情形。前期计提坏账准备及时、充分、合理。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上汽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工作旨在使我们能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出具审计意见。

基于上述我们为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以及就本回复查阅并核对了本回复所涉及的上述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官方网站披露的2023年发放贷款及垫款和计提相关坏账准备的情况,我们将公司就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的内容与我们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二、关于资产减值损失

5.关于存货。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近三年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66.36亿元、885.35亿元、986.04亿元,同比变动-18.39%、56.32%、11.37%,其中库存商品占比由53.53%增长至73.47%。营业收入近三年同比变动比例5.08%、-4.59%、0.09%。同期产品库存量同比变动分别为79.73%、37.48%、5.31%。报告期末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85亿元,同比增长58.46%,转销及核销14.42亿元。

请公司:(1)结合库存商品的产品构成、品牌、数量、金额及库龄等,说明近3年在营收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库存商品占存货比例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2)结合库存商品数量及单价变动等情况,说明近3年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与同期产品库存量变动的匹配性;(3)结合近3年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价格变化趋势、销售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与合理性;(4)补充披露报告期核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原因,说明进行核销处理的判断时点、处理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 结合库存商品的产品构成、品牌、数量、金额及库龄等,说明近 3 年在营收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库存商品占存货比例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

(a) 库存商品的产品构成、品牌、数量、金额及库龄等情况

集团2023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余额724.44亿元,其中整车598.72亿元,零部件及其他库存等125.72亿元。

2023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整车的构成参见下表:

上述库存商品-整车中,大部分库龄小于6个月,其中99.92%上汽大众车型库龄小于6个月,94.34%上汽通用车型库龄小于6个月,93.53%上汽乘用车车型库龄小于6个月,92.34%上汽通用五菱车型库龄小于6个月。上汽乘用车及上汽大通,存在一小部分长库龄的库存商品-整车,主要系部分的整车在海外周转,周转周期较长,因此库龄相对较长。此外,上汽通用五菱因投放各城市供客户试用的体验车,该部分库存商品-整车库龄相对较长。

(b) 近3年在营收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库存商品占存货比例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

集团布局整车全行业,包括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整车制造、销售、经销及出口。集团库存商品主要包括整车、零部件等,其中库存商品整车包含合并范围内:1.厂商库存;2.经销商库存;3.海外库存。以上汽乘用车分公司为例,上汽乘用车分公司整车生产后,可直接批售给集团外的经销商,也可批售给集团内的经销商,同时也批售给上海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海外出口销售。在此过程中,批售集团外经销商相关整车确认整车销售收入,批售给集团内的经销商及上海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集团合并层面尚未确认收入,相关整车仍然系集团的整车库存,其中批售给集团内的经销商的整车为集团内经销商库存,批售给上海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整车为海外库存。

近三年库存商品占存货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近三年存货余额的增长,主要系库存商品的增加,合并范围内海外整车库存及经销商整车库存从2021年14.87万辆增加到2023年42.47万辆,相应整车库存上升主要原因分析如下:首先,主要系公司海外整车库存从2021年到2023年持续增加,而公司海外销售从2021年到2023年也处于增长状态,两者变动基本匹配。公司的海外销售主要源自于国内的整车出口销售。相较于国内销售而言,该模式的存货周转,在履行必要的出入境海关手续,安排跨境运输,目的地及目的国转运等方面,均涉及更长的交付周期,因而相关存货周转速度相对较慢。此外,随着近年来日益增长的国际海运、跨境贸易等不确定性,公司为降低履约及交付风险,合理增加了出口业务对应的库存水平。其次,集团合并范围内经销商整车库存2023年较2022年上升,而公司上述合并范围内经销商的对外销量,从2021年到2023年也处于增长状态,与此同时,近年来上述合并范围内经销商对第三方经销商的批售业务占比亦相应增长,两者共同导致了公司集团合并范围内经销商整车库存的增加。最后,集团内厂商整车库存从2021年到2023年处于增长状态,为厂商正常库存水平变动。

截至2024年5月末,集团国内市场销量约为112万台,海外市场终端交付46万台,同比增长17.8%。因此,2023年的相关存货不存在重大积压风险。

(2) 结合库存商品数量及单价变动等情况,说明近3年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与同期产品库存量变动的匹配性。

公司2021年以来集团全部整车库存商品数量及单价变动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该库存量为集团合并范围内相关整车库存数量合计,包括了集团范围内整车厂、相关销售公司以及经销商公司的所有库存量。整车库存单价系库存商品-整车账面价值除以全部整车库存量。

由上表可见,集团近3年来,整车库存单价不存在重大波动,库存商品账面价值随着同期产品库存量的增长而相应增长,其变动具有一定匹配性。

(3) 结合近3年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价格变化趋势、销售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公司近3年存货账面原值、跌价准备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公司近3年市场需求情况、价格变化趋势、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集团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估计为基础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在迹象表明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需要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账面价值。

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新增计提22.85亿元,较上年净增加约12.42亿元,相应增加主要来自上汽大众及上汽乘用车分公司,随着国内乘用车市场竞争加剧,价格战日益激烈,公司为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及竞争加剧趋势,及时调整市场营销策略及销售价格政策,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因而根据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增加了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其中较大比例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系与上述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相关。相关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信息。

由上表可见,集团的存货跌价准备整体计提比例,处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区间内。另外,新能源销量占比较大的可比公司,其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2023年度有所上升,与集团呈同样趋势。

综上,基于近3年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价格变化趋势、销售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准确和合理的。

(4) 补充披露报告期核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原因,说明进行核销处理的判断时点、处理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集团2023年存货跌价变动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3年,集团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46亿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5.62亿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4.45亿元,以及其他变动(主要系汇率变动影响)0.04亿元。其中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相应的存货已经售出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转相应的跌价准备,其结转时点为该存货售出的时点。

集团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核销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集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当发现存货存在毁损、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已经无法再被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对于该部分存货进行核销。2023年集团无重大存货核销,相应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工作旨在使我们能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出具审计意见。

基于上述我们为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以及就本回复查阅并核对了本回复所涉及的上述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披露和就本回复中针对截至2024年5月的产销情况访谈了管理层并检查了相关数据的记录,我们将公司就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的内容与我们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6. 关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公司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38.91亿元,同比增长 5.87%,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4.33亿元,同比增长298.06%,主要包括计提机器设备减值6.51亿元、计提模具减值准备6.17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202.79%、5509.09%。此外近三年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21.68万元、2166.21万元、5.06亿元,主要系非专利技术减值。

请公司:(1)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各细分项目的主要资产构成、使用年限、闲置状态、权利受限情形、产能利用率以及减值测试过程、减值迹象出现时点、依据等情况,说明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行业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生产经营情况、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资产使用状态、减值测试过程等说明2023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公司回复:

(1) 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各细分项目的主要资产构成、使用年限、闲置状态、权利受限情形、产能利用率以及减值测试过程、减值迹象出现时点、依据等情况,说明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2023年末固定资产各细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2023年主要工厂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注1:上汽大众和上汽通用为上汽集团合营企业。

注2:其他主要含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上汽红岩、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等。

注3:设计产能计算依据为年工作日250天,每天工作16小时,即4,000小时。报告期内产能为报告期内产量;产能利用率为报告期内产量/设计产能。

2023年公司所处的汽车市场面临价格竞争空前激烈、行业变革加速演进等多重挑战,部分老旧车型产品需求及价格承压。公司2023年产销情况如下:

注:其他主要含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上汽红岩、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等。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3年生产安排与销售情况基本匹配。

公司2023年及2022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司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针对固定资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相关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执行减值测试。于2023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做出如下分析:

于2023年末,公司根据上述识别出的减值迹象对相应资产组执行了减值测试。相关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a) 针对上汽红岩出现的减值迹象,上汽红岩于2023年末聘请了专业的评估师团队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东洲依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21条: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相关条件,参照会计准则关于评估对象和计量方法的有关规定,选择评估方法的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第十八条“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的要求,综合评定,产生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等。这些长期资产需协同组合形成重卡生产能力而进行定制化配置,具有非通用性,单项资产单独不能形成现金产出单元并且缺乏有效的外部可参考价格,故最终东洲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式进行评估。上汽红岩2023年度减值测算过程:

(i) 东洲评估师评估资产组相关的经营业务进行调研;

(ii) 根据上汽红岩的历史经营情况,识别是否存在不属于资产组的历史损益因素,如有,剔除不归属于资产组的收益、成本、费用等各项要素,调整得出资产组收益情况;

(iii) 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收益情况,由上汽红岩管理层根据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估算预期收益,制定盈利预测;

(iv) 东洲评估师对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过与上汽红岩管理层多次讨论,进一步修正、完善后采纳,计算相应的现金流;

(v) 确定折现率,对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得到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上汽红岩盈利预测相关参数详见下表:

公司根据上述减值测试过程结果,2023年对上汽红岩固定资产计提减值2.33亿元。

(b) 针对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上汽正大等子公司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减值测算过程:

(i) 对于部分老旧车型相关的资产已经陈旧过时,公司计划终止使用或者提前处置该部分资产的情况:公司评估认为部分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用设备、模具等,一般需进行定制化配置,具有较强的专用属性,可售性差且缺乏有效的外部可参考价格。因此公司针对这部分固定资产根据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ii) 针对整车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车型迭代的增速,导致部分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的情况:在执行减值测试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的要求评估可收回金额,且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同时,公司考虑到减值迹象的资产,具有非通用性,可售性差且缺乏有效的外部可参考价格,最终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公司计算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根据经管理层批准的未来期间预测数据以及对于未来市场及经济条件等因素的估计综合确定。资产组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生产计划、未来销售量、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以及折现率等。公司主要系根据自身的资本结构并参考了汽车行业的资本回报率等确定折现率。最后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将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在相关资产组明细中予以分摊。

公司根据上述减值测试过程结果,2023年对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上汽正大等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合计12.00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采用连贯一致的会计政策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2023年我国新能源车的进一步快速发展对公司部分型号的传统油车产品造成一定冲击。此外,2023年我国汽车市场价格战贯穿全年、力度空前导致公司部分产品售价不及预期。鉴于上述相关减值迹象主要发生于2023年度,因此本年计提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充分。

(2) 结合行业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生产经营情况、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资产使用状态、减值测试过程等说明2023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公司2023年及2022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细分类别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2023年及2022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子公司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2023年公司所处的汽车市场面临价格竞争空前激烈、行业变革加速演进等多重挑战,部分老旧车型产品需求及价格承压。公司2023年产销情况具体详见本问题回复(1)部分。

此外,随着800V高压、半固态/全固态电池、大算力芯片、整车操作系统、AI大模型等智能网联电动车新赛道上关键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公司部分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存在过时或经济绩效已经低于预期等情况。

针对无形资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相关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执行减值测试。于2023年末,公司对无形资产的减值迹象做出如下分析:

于2023年末,公司根据上述识别出的减值迹象对相应资产组执行了减值测试。相关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a) 针对上汽红岩出现的减值迹象,具体减值测试过程参见本题公司回复(1)部分。公司根据上述减值测试过程结果,2023年对上汽红岩无形资产计提减值0.92亿元。

(b) 针对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上汽正大等子公司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减值测算过程:

(i) 对于部分已陈旧过时的非专利技术,公司认为可售性差且缺乏有效的外部可参考价格。因此公司针对这部分无形资产根据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ii) 针对行业技术不断发展革新,车型不断迭代,导致部分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所在资产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在执行减值测试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的要求评估可收回金额,且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同时,公司考虑到减值迹象的资产,具有非通用性,可售性差且缺乏有效的外部可参考价格,最终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公司计算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根据经管理层批准的未来期间预测数据以及对于未来市场及经济条件等因素的估计综合确定。资产组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产能利用率、生产计划、未来销售量、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以及折现率等。公司主要系根据自身的资本结构并参考了汽车行业的资本回报率等确定折现率。最后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将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在相关资产组明细中予以分摊。

公司根据上述减值测试过程结果,2023年对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上汽正大等子公司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合计4.14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采用连贯一致的会计政策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本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系2023年800V高压、半固态/全固态电池、大算力芯片、整车操作系统、AI大模型等智能网联电动车新赛道上关键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公司相继推出了双碳化硅“准900V”、高性能“超混DMH”等行业领先技术,并实现量产应用,公司部分车型对应的非专利技术已无法满足未来需求。鉴于上述相关减值迹象主要发生于2023年度,因此公司本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理、充分。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工作旨在使我们能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出具审计意见。

基于上述我们为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将公司就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的内容与我们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7. 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66.63亿元,同比增长20.23%,按预付对象归集前五名余额占比69.84%,其中第一名占比66.18%。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15亿元,其中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同比增长97.21%。

请公司:(1)分别披露预付款项及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对应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交易背景、交易金额、付款时间、款项性质、关联关系、相关资产或服务预计交付时间等,以及科目分类的依据;(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采购模式、现金流情况等,对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预付大额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 分别披露预付款项及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对应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交易背景、交易金额、付款时间、款项性质、关联关系、相关资产或服务预计交付时间等,以及科目分类的依据。

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前五大预付款主要用于整车采购和材料采购。集团整车采购预付款主要是子公司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众销售”)向合营企业上汽大众采购整车款项,后续大众销售将从上汽大众采购的整车再对外实现销售,另外整车采购预付款还包括集团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销售”)向其他经销商采购非集团的相关品牌整车如一汽大众相关车型并进行销售。

集团材料采购预付款主要是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和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向其供应商采购钢材等材料用于生产销售。

公司预付款主要用于整车采购和材料采购,其中整车采购预付款除主要是向合营企业采购整车,还包括集团相关整车销售公司向其他主机厂或者经销商采购非集团的相关品牌整车并进行销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应用指南》的附录,预付账款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公司上述相关预付款对应的整车或者材料预计会在一年内交付并完成结算,因此公司采用预付账款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集团2023年底第一大和第二大预付长期资产款项主要是为提升供应链体系韧性,增强保障,子公司安吉物流向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采购4艘和3艘滚装船以提升外贸海运自有运能。

集团2023年底第三大预付长期资产款项是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后续拟出租给员工的房屋购置预付款。

集团2023年底第四大和第五大预付长期资产款主要是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和提高生产效率,对部分产品产线进行更新迭代而向供应商预付的设备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为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公司为购建长期资产(耗用期限一般超过一年)而预付的款项,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 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采购模式、现金流情况等,对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预付大额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列示于预付款项的大额预付款主要系整车采购款。公司预付大额整车采购款的原因主要为:

(a) 公司下属整车销售公司向公司所属相关整车制造企业采购整车并全额预付货款。公司下属整车销售公司的购销模式一般为根据相关协议向整车制造企业预付整车采购款并要求其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货物,同时整车销售公司一般也会根据销售相关协议或合同预收其经销商或其他客户销售货款。因此,该购销模式下预付款项周转较快,一般不存在长期大额预付款和应收款并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情形;

(b) 公司下属整车销售公司向第三方整车制造或销售企业采购整车并全额预付货款。公司下属整车销售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安排,适当向第三方整车制造或销售企业采购整车并预付货款,该类预付款项金额一般较小。

此外,公司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长期资产采购款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安吉物流预付的滚装船建造款。公司预付大额滚装船建造款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为提升供应链体系韧性,增强保障,采购滚装船提升外贸海运自有运能。

综上所述,公司预付大额款项是基于自身业务需求,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工作旨在使我们能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出具审计意见。

基于上述我们为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将公司就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的内容与我们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8. 关于经营效率。公司自2018年以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整体呈持续下降趋势,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从过往年度的110%-120%,下降至2021年度的84.08%、2022年的74.01%、2023年的73.34%。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总资产比重逐年增长,近三年分别为6.89%、8.12%、9.32%,且同比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从经营周转速度来看,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从2021年的15.25次跌至2023年的9.89次。

请公司:(1)对照行业发展情况及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销售信用政策、产销情况、行业地位、议价能力等情况,说明公司下游端非现金结算占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延长收款账期以扩大销售、向下游经销商压货的情形。

公司回复:

(1) 对照行业发展情况及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自2018年度至2023年度,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见,2018年至2023年间,销售商品和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呈现整体下降趋势,具体而言, 2019年销售商品和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相较于2018年有一定下降。2020年与2021年,该比值相较于2019年变动相对较小。2022年相较于2021年,该比值继续下降,2023年,该比值相较于2022年变动相对较小。

2018年至2023年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商品和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信息

根据以上公开数据进行的分析,相关同业可比公司,自2018年至2023年的该比值变动趋势亦不尽相同。其中,部分可比公司的该比值呈整体稳定上升趋势;部分可比公司的该比值则具有一定波动,但相较于2018年与2019年均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部分可比公司的该比值波动趋势不明显。一般而言,影响该比值的最重要的因素,系票据结算的非现金业务占整体业务的比重情况。

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自2019年起,国内主要的整车经销商支付模式逐渐开始变化,票据结算业务比重逐渐上升;同时,为合理优化销售端与采购端的业务结算周转情况,集团对于应收票据的主要管理模式为将其背书转让,而该模式构成了非现金业务。从行业整体而言,2018年以前,我国汽车市场经历了连续近30年的持续增长,汽车经销商流动资金充裕。相应地,公司与经销商的整车交易主要以现金模式进行结算。然而自2018年起,我国汽车行业竞争逐渐加剧,“价格战”此起彼伏。受汽车市场影响,经销商因现金流日趋紧张,有相当比例的经销商,其支付方式从现金模式逐步转为现金支付与票据支付并行,且票据支付比例持续增长,票据结算已成为其重要的销售结算方式。由于以票据背书结算形式进行的交易属于非现金交易,因此上述票据背书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了集团销售商品和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呈整体下降的趋势。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数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票据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单位:亿元

单位:亿元

单位:亿元

综上可见,部分可比公司可能存在一定规模的票据背书或贴现的非现金业务,且自2018年以来,年末已背书或贴现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步上升;部分可比公司应收票据的管理模式可能以到期承兑为主,故年末已背书或贴现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均相对较小。

票据结算是当前汽车行业较为普遍的结算方式,因各家企业对票据的管理模式不同,票据背书、贴现及到期承兑的使用策略存在差异,导致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上的结果出现差异,从而使得相关企业的销售商品和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情况不尽相同。

结合可比公司情况来看,集团近年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值持续下滑也客观地反映了随着我国汽车行业整体自2019年起增长逐渐承压,行业竞争加剧,经销商现金流持续承压,逐步提高票据结算业务比例;以及集团为合理优化销售端与采购端的业务结算周转情况,更主要地采用了票据背书的业务管理模式所带来的综合变化趋势。

(2) 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销售信用政策、产销情况、行业地位、议价能力等情况,说明公司下游端非现金结算占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延长收款账期以扩大销售、向下游经销商压货的情形。

近三年,集团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总资产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就营业收入规模而言,集团整车板块业务,占其整体收入的比例近三年分别为73.29%、70.05%、69.59%。整车板块主要企业,包括智己、飞凡、荣威、MG名爵、MAXUS大通等自主品牌,以及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等合资企业。

从销量结构看,2023年度境内整车销售规模占整体整车销售规模的比例为75.94%,乘用车业务的比例占整体整车业务的比例为87.75%。

就境内乘用车业务而言,公司下属的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原则上对于其国内业务均采用预收经销商购车款现金或票据的形式开展,较少采用赊销模式。

如问题(1)相关回复中所述,随着近年来汽车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经销商因现金流相对紧张,其支付方式从现金模式逐步转为现金支付与票据支付并行,且票据支付比例持续增长,票据结算已成为重要的销售结算方式。

集团主要经销商客户信用情况良好,票据业务也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其承兑人主要系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近年来亦未发生重大票据到期无法承兑的情形。

就境外整车销售而言,近年来公司相关的信用政策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参考行业惯例以及根据相关内部控制的规定,一般而言公司会基于海外经销商或其他终端客户的资信状况、合作历史、企业规模、业务规模等多方面情况的综合结果,给予其一定的信用额度与信用期限,并按照相关要求持续跟踪、定期更新评估。近三年来,公司海外销量持续增长,海外销量占总销量的比例分别为12.76%、19.19%、24.06%。

综上,近年来,集团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下降,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有所上升,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系境内乘用车销售业务的票据结算比例上升,以及境外整车销售规模与占比持续增长而导致的。

上述非现金结算比例的上升,主要系我国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经销商现金流持续承压,逐步提高票据结算业务比例而导致的。

同时,上述变化也系集团在发展进程中,面对国内汽车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的挑战,努力开拓海外市场,而带来的综合业务情况变化的合理结果,不存在违背市场规律、违反内控规定,不合理延长收款账期以扩大销售、向下游经销商压货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工作旨在使我们能够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出具审计意见。

基于上述我们为上汽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以及就本回复查阅并核对了本回复所涉及的上述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应收票据的相关披露,我们将公司就上述问题的回复中与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的内容与我们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