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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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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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8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光楼四楼会议室
(三)登记材料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四)登记方式
1、现场方式登记:
股东按照上述要求以现场登记方式进行登记的,登记时间应当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6:00)。以现场方式登记的,务必携带好登记材料原件到达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电子邮件到达时间应当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6:00)。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3、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在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6:00)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4年8月7日下午13:30-14: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xxpl@macmicst.com
邮编:213034
电话:0519-85163738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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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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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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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该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戚丽娜(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戚丽娜简历
戚丽娜:女,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6年5月至2010年5月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任常州市赛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德州海礼信息技术咨询中心负责人(2021年4月已注销);2010年5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片研发部研发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监事。
至本公告披露日,戚丽娜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282%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戚丽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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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实劲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许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陈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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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到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拟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万张。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3号)”文同意,公司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微转债”,债券代码“118040”。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时间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9年7月24日。
2024年1月31日,宏微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6月11日,宏微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50股。公司总股本由152,116,533股变更为152,116,683股,注册资本由152,116,533元变更为152,116,683元。
2024年6月18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2,116,68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99,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60,766,942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12,883,625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12,883,625元。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31日,宏微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5股。公司总股本由212,883,625股变更为212,883,660股,注册资本由212,883,625元变更为212,883,660元。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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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同意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如有)对章程内容进行文字性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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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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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常州芯动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能”“被担保人”),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微科技”)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芯动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芯动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芯动能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的业务种类、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芯动能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同时,芯动能以其自有的生产设备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机构审批、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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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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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宏微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宏微科技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宏微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宏微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宏微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含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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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微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8月6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6人为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人数、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阮新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文凯、温旭辉、张玉青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文凯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善麒、李四平、王亮、崔崧、阮新波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王文凯、温旭辉、张玉青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独立董事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许华、陈炳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
三、其他情况说明
因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善麒: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半导体专业,国家级特聘专家、“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991年10月至1993年11月,任吉林大学博士后、副教授;1994年1月至1994年9月任北京电子电子中心副总工程师;1994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法国INSAdeLyN博士后;1995年11月至1996年1月任法国INSAdeLyon客座副教授;1996年2月至1998年2月任北京电子电子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1998年3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香港科技大学研究员;2000年2月至2004年7月任美国Advanced Power Technology,Inc资深高级工程师、技术转移部总监;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任美国Advanced Power Technology,Inc中国区首席代表兼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江苏宏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广州市启帆星电子产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北京分公司负责人;2023年11月任常州锦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6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赵善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783,038股,持股比例17.75%。赵善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四平: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EMBA专业。2000年至2005年任西门子电机(中国)有限公司采购主管;2005年至2010年任苏州艾沃意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物资部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管中心运营总监;2015年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宏微科技董事。
李四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400股,持股比例0.22%;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86%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四平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亮: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010年至2021年任深圳赛意法微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高级经理;2021年至2022年任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CP&FT测试部经理;2022年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与交付中心总监。
王亮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崔崧: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电力电子专业。2002年至2008年任国际整流器(International Rectifier)工程部经理;2008年至2011年任华润微电子封测事业群研发及市场部经理;2011年至2020年任英飞凌(Infineon)研发及制造工程部高级经理;2020年至2022年任华为先进功率电子TMG(技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至2024年任安世半导体(Nexperia)IGBT与模块事业群高级研发总监;2024年1月至今任宏微科技高级研发总监。
崔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阮新波: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1996年至1998年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303教研室讲师;1998年至2002年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电源重点实验室副教授;2002年至今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电源重点实验室教授;2003年至2008年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电源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07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职香港理工大学电子与资讯系,Research Fellow;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职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应用电子工程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1年至2020年任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副院长;2022年5月至今任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阮新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文凯: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9月至1994年3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副经理;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中国香港D.P.LAU & COMPANY CA CPA审计员;1995年11月至1998年8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所长助理;1997年9月至1998年2月,借调中国证监会国际业务部工作;1998年3月至1998年12月,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常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1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4年1月至今,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合伙人;2016年2月至2021年9月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2022年9月任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常州公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任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独立董事。
王文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温旭辉: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电机专业。1984年7月至1986年8月任机械工业部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7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研究员;2015年1月至今任天津中科华瑞电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中科菲仕电气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独立董事。
温旭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玉青: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1982年9月至1996年7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电器分所编辑;1996年7月至2002年4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电器分所副主编;2002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电器分所行业室主任、主编;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器分院副院长、总编;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器分院总编、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新能源电器联盟秘书长;2020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独立董事。
张玉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许华: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审计师。2006年至2012年任宏微科技综合主办会计;2012年至2018年任宏微科技审计经理;2019年至今任宏微科技审计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常州锦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宏微科技监事。
许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86%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许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陈炳: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4至2015年任职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片研发部技术员,2015年至2017年任职宏微科技总裁办主任助理,2017年至2021年任职宏微科技总裁办主任,2021年至今任职宏微科技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研发项目管理。
陈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9%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