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889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62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8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合计金额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8亿元(含本数)及增加后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的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65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 拟在原审议通过的4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8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5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1,278,093.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266,906.2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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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使用资金总额17,501.58万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62,675.0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4,675.01万元(含利息),理财产品38,000.00万元。
二、调整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 拟在原审议通过的 2 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2 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审议通过的4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8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合计金额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8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合计金额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8亿元(含本数)及增加后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8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6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四)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4)。
(八)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62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62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30,889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1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30,889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77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90.4145万股的1.4285%,其中首次授予72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90.4145万股的1.3357%,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5065%;预留5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90.4145万股的0.0928%,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4935%。
(3)授予价格:51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00人,预留授予23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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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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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本次激励计划在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
1)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2-2024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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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上述“业务收入指标”是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单检产品)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b.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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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上述“业务收入指标”是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单检产品)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b.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考核要求按照《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与各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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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6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4)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5)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4)。
(8)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9)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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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2年、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51.0000元/股调整为26.5399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77.0000万股调整为113.251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2.0000万股调整为105.897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0000万股调整为7.3540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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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889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8日,因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分批次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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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889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6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889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28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30,889股。
(三)归属人数:1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6.539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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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员工拟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数据。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3名,除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拟归属的1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0067元/股调整为26.5399元/股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28.0067元/股调整为26.539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6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四)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4)。
(八)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54,043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77,526,81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290,218.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1.4668元/股(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28.0067-1.4668=26.5399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28.0067元/股调整为26.5399元/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陆维克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889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62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4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8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合计金额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65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508,753.48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此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2.65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5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1,278,093.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266,906.2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11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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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使用资金总额17,501.58万元。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增年产2.65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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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④=①-②+③,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65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508,753.48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此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65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IVD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