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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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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4-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7月18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发布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4年7月19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9:00起,至2024年8月19日17:00止(纸质表决票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体路276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19日,即2024年7月19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estlead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亲笔签字或使用个人印鉴),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表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条“(三)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证件、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纸质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4年7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7:00以前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收件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体路276号晶耀商务广场3号楼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本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投票涉及的快递费用由投票人承担。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含新申购投资者,下同)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 westleadfund.com)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1)、(2)项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有多次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的,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4)如委托人既进行了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24年8月19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拥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本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法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唐月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电子邮件:service@westleadfund.com

网站:www.westleadfund.com

2、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彦栋

联系方式:021-23050959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方式:02162178903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佳

联系方式:021-51150298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关于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

附件二:《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0日

附件一:

关于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

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终止的措施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0日

关于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的说明

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0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1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2年4月7日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市场需求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具体方案如下:

一、方案要点

1、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2、基金财产清算

(1)通过《关于终止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满足投资者需求,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获得通过且决议生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安排5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投资者赎回或转换转出,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为准。

在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豁免本基金关于封闭期和开放期等运作方式以及基金投资限制的相关规定。选择期内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3)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在选择期结束之后进入清算程序。自选择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8、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选择期最后一个工作日。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层面

《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运作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可行性

为了保障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工作小组,筹备、执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沟通,保证持有人大会可以顺利召开。

本基金自选择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日起,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细致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基金合同终止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确定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终止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

2、流动性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公告后,如遇本基金进入开放期,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在当个开放期内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开放期内,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仍然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附件二:

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

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4年8月19日的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西部利得聚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二次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则本授权继续有效。前述授权有效期至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